快訊/明揚違規「提供不實資訊」!化學品名稱有差異 重罰60萬

記者劉人豪/屏東報導

屏東明揚科技國際公司廠房22日傍晚發生爆炸,截至目前為止釀成9死、107傷、1失聯慘劇。今(25)日上午10時30分,屏東縣長周春米於消防局3樓召開記者會,公布明揚火災違失處置,並表示明揚有三項重大違法事實,其中第二項,是明揚沒有提供完整化學品種類、數量、平面圖及搶救必要資訊,從重處60萬元罰鍰。

▲▼       屏東縣長周春米針對明揚大火召開記者會說明      。(圖/記者湯興漢攝)

▲屏東縣長周春米公布明揚火災違失處置。(圖/記者湯興漢攝)

周春米指出,明揚有三項重大違法事實,其中第二項違規的事態,當天消防弟兄到達現場,工廠管理權人要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平面圖及搶救必要資訊,要提供完整資訊,不能提供不實資訊,當天小隊長到現場,傳回來給消防局的記載化學品是有機過氧化物D型,後續調查時明揚又提供另外兩份安全資料表,上面明白寫出化學品名稱還有危害辨識是有機過氧化物F型,另外還有第三份,化學品名稱都不同,分類則是有機過氧化物F型。

周春米表示,明揚儲存的有機過氧化物有3種,但是當天只提出其中一份安全資料,「我們認為管理權人沒有提供資料,違反消防法21條第一款規定,用消防法43條之一,從重處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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