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明道美女經紀人A錢!無坎城影展關鍵收據 判還572萬

▲▼藝人明道的女經紀人李詩翔被控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嫌,到台北地院出庭一度躲進男廁拒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藝人明道的女經紀人李詩翔與小S老公許雅鈞等人成立奧達士公司,李女任董事長期間遭爆掏空等,又被控利用參加坎城影展浮報、挪用費用。(資料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多事之秋!明道經紀人李詩翔與小S老公許雅鈞等人,合資創立奧達士公司,後改推選大股東極光公司法人代表林少萍接任董事長,指控李女涉掏空公司4千萬元及違反《商標法》遭起訴,全案審理中。然而,李女又被奧達士指控,2019年以董事長身份參加法國坎城影展花費人民幣315萬餘元,卻拿不出部分收據供核銷,怒告請求返還款項,士院判決出爐。

奧達士公司起訴主張,2018年4月27日公司成立,李女從同年月24日至2020年2月10日任董事長。卸任後卻被發現她2019年5月19日至同年月24日期間參與法國坎城影展,希望藉由在當地召開發布會推廣產品,進而刺激消費者購買產品,在坎城影展結束後,聲稱參與該活動共計花費人民幣315萬3839元(約新台幣1385萬3953元),且是先由過去陸續收到公司貨款支應。

經公司查核坎城影展活動花費,未見有相關支出憑證可供核銷,因此請求李女補正,李女卻置之不理,後來李補寄相關支出憑證,經對帳後仍有李女所稱的「光年國際影視(天津)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之付費100萬」、「明道、徐開聘妝髮費人民幣6萬5000元」、「支付徐開聘參加坎城影展首映會紅毯活動費用人民幣10萬元」等共計人民幣130萬3600元,從中得知李女利用董事長職務擅自挪用、侵吞,因此請求人民幣130萬3600元(約新台幣572萬6358元)。

李女反擊說,公司設立時的股東為現代表人林少萍與她,由她擔任董事長,專責研發該公司相關產品對外行銷,林少萍則擔任監察人,執掌公司產品銷售、經銷、收受款項、與代理商間聯繫,包括交易紀錄表製作及相關會計憑證保存等事宜。

▲▼服飾品牌HOII負責人林少萍被合夥人指控涉嫌背信,出庭喊冤請法官還她清白。(圖/記者黃哲民攝)

▲奧達士現董事長為極光公司法人代表林少萍。(資料圖/記者黃哲民攝)

當時參與坎城影展活動,是她與林少萍商議結果,2人並在參展前就預算、合作方、海外媒體發稿費等細節,逐項確認並共同同意,她支出的款項,並未違反所任董事長權限。

更進一步解釋,光年公司為大陸公司,顧及實務上大陸公司基於違約風險考量與收受款項便利,大抵希望合作或簽約對象同為大陸公司,經林少萍同意,以上海奧達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與光年公司簽約;其餘費用都是上海奧達士公司代墊;至於付給媒體的車馬費等,習慣上不會要求媒體出具收款憑證。她強調,費用支出無訛,更未受有何利益,奧士達也無損害,認請求無據。

法官經查認李女未能就其抗辯各項費用支出為奧達士參與坎城影展活動所支出事實,即不能認其抗辯事實為真實,當時又為董事長職務,自己違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及忠實執行職務義務,應負奧達士遭挪用款項賠償責任,故判須賠人民幣130萬3600元。

護膚品牌「AUDACE奧達士」股東群由明道經紀人李詩翔、許雅鈞、名媛林少萍等人,但林少萍與李詩翔鬧翻,數度對簿公堂。今年3月李詩翔也赴士林地檢署按鈴控告林少萍利用職務之便,在知悉奧達士某產品成分後,另成立公司,發明出同產品,再交由奧達士公司的代工廠生產,涉背信罪,目前全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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