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分區使用! 嘉義最大湖美夜市開業僅28天...市府要求搬遷

▲▼ 嘉義市彌陀夜市湖美夜市對決  。(圖/記者翁伊森攝)

▲嘉義市新興地區湖子內湖美夜市人車不斷 。(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市湖仔內新興夜市「湖美夜市」,號稱超過兩百攤5月風光開幕,每逢周三、週五營業,衝擊鄰近彌陀及家樂福夜市,吸引不少鄰近地區人潮前往朝聖。但市府日前會勘發現該夜市為休閒專區用地,並不符合都市計畫法土地分區使用,違法將裁罰最高30萬,最少6萬元罰款,並已發文要求業者另覓合法地點;業者則喊話,希望市府輔導使其合法化。

▲▼ 嘉義市彌陀夜市湖美夜市對決  。(圖/記者翁伊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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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業者表示,購地並找股東投資逾千萬元後整地施建,也讓許多外地營業的攤商開心能回鄉營業,但向市府申請設立夜市,但沒辦法獲得滿意答覆。市府回應,建議地主可以以另一合法申請並取得建照用地繼續營運,或是尋覓私人所有餐廳或公園用地以便符合營運原則。

▲▼ 建設處副處長羅資政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嘉義市建設處副處長羅資政說明湖子內湖美夜市攤販集中場違規使用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市府表示,有關湖子內攤販集中場違規使用的部分,在111年8月25日鄭姓業者來函詢問如何申請,市府立即在8月31日回函,但是至今都沒有收到業者送件。今年3月21日主動邀請鄭先生到市府,說明該休閒專用區用地可使用的業類,也明確告知不得經營攤販集中場。4月28日勘查現場時遇到鄭先生也再重申,該土地使用不符合規定,市府基於輔導,請業者應調整經營方向,以符合土地使用規定。

「湖美夜市」在5月19日開業,經過市府相關單位現勘確認,已違規使用,5月26日再邀請管理人及地主並告知,應立即停止營業另找合法地點經營,市府已善盡與業者溝通,並輔導了解相關規定,會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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