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浩克」遭警爆打 犯防系教授:現場壓力過大無法控制情緒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桃園市28歲朱姓男子20日在超商失控砸東西,甚至還對到場處理的員警動粗,導致員警腦震盪,但後來警員竟持警棍毆打被辣椒水制伏的朱男,此舉也引起譁然;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主任章光明教授認為,從法絕對是警員失控,但如果是情緒的延伸導致,可能就是宣洩壓力的一種表現。

體格壯碩的朱姓男子20日上午大鬧超商,2名警員上前勸阻不聽,朱失控摔毀超商物品,甚至爆打2名警員,當時警員紛紛閃避,直到祭出辣椒水攻勢,才讓「台版浩克」朱男平息,坐在超商外但仍頻頻對警員嗆聲、挑釁,揚言「我要殺了你們」。

▲▼「超商浩克」遭警棍抽打12下滿臉血 新影片瘋傳爆執法過當。(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台版浩克爆揍警員,事後被持警棍狂毆,專家對此行為也做出解釋。(圖/資料照)

其中1名警員受不了,竟直接持警棍動手猛敲朱姓男子,痛得朱男倒地哀嚎,但從原本警員被追著打,控制住朱男後,卻一時情緒上來,持警棍上狂毆朱男,引發輿論譁然。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主任章光明教授則表示,針對事件本身,朱姓男子遭警棍痛擊,被目擊民眾全程錄下,顯示有執法過當之嫌,在輿論、民意的氛圍下,所幸警方勇於面對事實,展開調查,即刻做出相對應的處分。

▲▼「超商浩克」遭警棍抽打12下滿臉血 新影片瘋傳爆執法過當。(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銘傳大學犯防系主任章光明解釋,因為情緒延伸,才會導致警員壓力過大失控。(圖/資料照)

針對警員在現場處理狀況,就情理言,警員也是人,在第一時間被爆揍、同事被傷害,一般出於人性反應,會累積負面的憤恨情緒,因為壓力無法釋放又累積過度,所以才會做出違反比例原則行為,此雖然可以理解其行為原因,但是身為執法人員卻不應如此魯莽。

章光明教授指出,警方執法行為的研究,警民發生衝突之因可參考犯罪學的《緊張理論》,即警員執法失控、偏差,乃因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源頭係現場壓力過大,才形成警員暴行,所以訓練很重要,應教導警員如何忍受挑釁,避免衝動行事。

基層教官指出,基層出勤務會有帶警棍,遇到不配合的民眾會使用辣椒水、警棍控制對方,如果身材如「台版浩克」一般,就可能會請支援同仁帶電擊槍到場戒備。

教官也指出,執法過當就是個人情緒控管問題,當原因消滅時,就應該立刻停止動手,但是可能是之前被嫌犯打、追等情況,在情緒延續情況影響,可能就會想要過度控制對方,所以會做出超過法令規範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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