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林園廠驚爆「丙烯外洩3個月」 高市府開鍘!最高可罰2千萬

▲▼中油林園廠爆「丙烯外洩」3個月,高市府出手開罰!令限期改善。(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中油林園廠爆「丙烯外洩」3個月,高市府派員進場稽查。(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環保局近日接獲檢舉,指中油林園廠自2月底至今有丙烯洩漏5,000噸狀況,17日立即派員進場稽查,發現該廠輕油裂解製程丙烯精餾塔換熱器破損,導致丙烯進入換熱冷卻水,確實有洩漏情形,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10萬至2000萬元罰金,並命期限期改善。

環保局指出,該廠輕油裂解製程流程以重石油腦作為原料,經裂解、初餾及汽提產出乙烯及丙烯及其他石油化合物。這次進廠調閱該製程原物料流量計紀錄,發現其總原料輸入量與總產品(包含乙烯及丙烯及其他石油化合物)輸出量有約0.8%之誤差,差異總量約5,463公噸,但該差值為儀器誤差或另有洩漏情形,仍須持續調閱數據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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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林園廠爆「丙烯外洩」3個月,高市府出手開罰!令限期改善。(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中油林園廠爆「丙烯外洩」3個月,高市府出手開罰!令限期改善。(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中油林園廠爆「丙烯外洩」3個月,高市府出手開罰!令限期改善。(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另比對該製程今年與去年丙烯轉化率,發現今年丙烯純化過程效率較低,經問廠方人員說明原因可能為丙烯精餾塔換熱器破損洩漏,以致效率降低,且有部分丙烯進入冷卻水。

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 13 條規定,石化製程原物料或產品輸送管線不得破損,該廠換熱器破損洩漏丙烯至冷卻水,違反前揭規定,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第62條處分,可開罰開罰10萬至2000萬元,並令其於5月底前停車完成改善。

環保局另調閱中油林園廠周遭空氣品質監測站及該廠廢水處理設施數據,並未發現明顯異常情形。後續將持續令其完成改善,也呼籲石化業者應妥善維護相關製程設備,杜絕洩漏情事,環保對於洩漏零容忍,請業者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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