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友血案唯一活口鄧文昌貪污案無罪 前議員呂邱葉改判有罪

▲律師,貪汙,收賄。(圖/視覺中國CFP)

▲前桃園縣議員集體收賄案件,大部分無罪確定,但仍有前議員遭判刑。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發生在27年前的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中的唯一活口,時任桃園縣議員鄧文昌,與多名縣議員遭檢方指控,涉嫌集體收受廠商回扣而被提起公訴。鄧文昌一二審均獲無罪,最終無罪確定。但其中一名前任縣議員呂邱葉一審雖無罪,高院更一審則改將她判刑4年。可上訴。

劉邦友血案發生在1996年11月21日上午,兩名歹徒在白天潛入當時的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犯案,從早上6點半進入、到8點20分左右離開。歹徒將官邸中包含劉邦友在內的9人,全都集中到警衛室,並以行刑式的方式,一一槍決。總計造成劉邦友在內的8人死亡,唯一活口鄧文昌頭部中彈,智力退化如兒童。

而桃園地檢署獲報偵辦本件議員集體收受回扣案,認為1995年到1997年間,時任桃園縣議員的鄧文昌、林正峰、呂邱葉、曾榮鑑、王唯任、邱德順、林光華等7人,涉嫌透過廠商收取3到4成的「公共工程對下級政府之補助項經費」現金回扣,而後再由廠商浮報工程款,檢方因此對7人依照《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不過鄧文昌涉案部分因醫院認定他創傷後器質性腦病變,認知及心智功能嚴重缺損,幾乎無法表達意思,所以法官2012年9月裁定,鄧文昌等人所涉貪污案件於他辨識行為恢復前停止審判。全案一審判決鄧文昌等7人均無罪,案件上訴第二審,二審也仍判鄧文昌等5人無罪,僅林正峰、呂邱葉有罪。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最後僅撤銷發回2人有罪部分,鄧文昌等5人無罪確定。

有罪的2人由高等法院進行更一審,但林正峰又因健康因素無法出庭,法院裁定他涉案部分停止審理。呂邱葉的部分更一審法院於30日宣判,認定他收受回扣251萬6575元,確實有罪;但考量本案訴訟繫屬超過8年,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最後更審法院將呂邱葉改判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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