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議員、立委選戰都贏了 補助款最多可拿逾258萬

▲▼王鴻薇忘記帶身分證,與選務人員溝通。(圖/記者黃國霖攝影)

▲國民黨台北市立委補選參選人王鴻薇。(資料照/記者黃國霖攝影)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國民黨的王鴻薇創下台灣政壇1個半月內先當選台北市議員、後再當選立法委員的首例,而其選舉補助款將如何處理也備受各界關注。以一票補貼30元計算,王鴻薇於去年九合一大選時,連任北市議員時拿下2萬5727票,在立委補選得到6萬0519票,因此預估可拿258萬7380元。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規定,除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外,當選人在一人,得票數達各該選舉區當選票數1/3以上者,或當選人在二人以上,得票數達各該選舉區當選票數1/2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30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各該選舉區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因此,王鴻薇議員選戰可獲77萬1810元的補助款,立委補選則拿181萬5570元,但最終金額仍待中選會計算。

針對選舉補助款問題,王鴻薇發表立委勝選感言時回應,民進黨有很多候選人也是帶職參選,都沒捐補助款,因此她不會隨雙標黨起舞,而是對選民負責,為選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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