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問「我殺了誰?」 王婉諭貼判決書嗆︰忘記了還是怕想起來

▲▼鍾東錦參選苗栗縣長遭國民黨開除黨籍後向法院提起訴訟確保黨籍,鍾表示是為求是非、公道。(圖/記者蔡文淵攝)

▲無黨籍苗栗縣長參選人鍾東錦。(圖/記者蔡文淵攝)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近日起底,無黨籍苗栗縣長參選人鍾東錦曾犯下傷害致死罪行而入獄服刑;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3日更舉行記者會揭露,鍾東錦還犯下通姦、流氓管訓、傷害致死等罪行,要求鍾為此退選。然而,鍾東錦隨後卻問,「我殺了誰?我沒有退選的理由」,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則貼出30多年前判決書,開嗆「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宋國鼎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1987年5月5日凌晨2時有7名男子在北市錦州街吃宵夜,與喝醉酒的鄰桌胡姓客人發生衝突,最後該名胡姓客人遭7人活活打死,而鍾東錦正是7人中的其中1人。對此,鍾東錦解釋,自己確實曾「拿西瓜刀劃破同學肚皮,內臟都能看到」,但好在是輕傷,更喊話「只要有人拿出證據證明他曾經殺死人或有強姦,就發10萬元檢舉獎金,並馬上退選。」

對於鍾東錦說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日則舉行記者會痛批,鍾東錦曾犯通姦、流氓管訓、殺人未遂、傷害致死等罪,要求他遵守承諾退出政壇。豈料,鍾東錦隨後卻問,「我殺了誰?我沒有退選的理由」;競選總部新聞發言人陳怡樺也痛批,民進黨的作為完全是意料之中,打壓、抹黑、誣陷、栽贓,利用國家機器打壓異己,將請律師團蒐證,只要有違法疑慮便馬上提告。

針對鍾東錦稱「我殺了誰?我沒有退選的理由」,王婉諭貼出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2846號判決書,內容寫道「上訴人(鍾朝平)、沈OO與薛OO即共同以傷害之犯意,以脚踢已在地上之胡OO頭部等處,致其右上前額挫傷,左肩上部,右顱部擦傷,合併顱內質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送醫不治死亡。」

「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王婉諭砲轟,鍾東錦面對一條無辜逝去的生命,不但沒有反省悔過,甚至裝作沒發生,「言而無信,談何誠信,奉勸鍾議長莫忘初鍾,履行退選承諾吧!」,王婉諭最後更呼籲,記得將檢舉獎金發給宋國鼎跟邱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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