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勞動基金當升官籌碼!爛官吃香喝辣助撈5.3億 竟逃貪污重罪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被控為了謀官位,涉勾結寶佳集團利用勞動基金炒股,全案不法所得逾5.3億元,遠高於檢方起訴認定的2.7億餘元,游男今不但被依間接操縱股價罪判刑9年,還被合議庭傳喚到庭,調查後裁定不必採取預防性羈押等防逃措施,合議庭並認定游男本案接受業者高價飲宴,不構成收受不正利益的對價關係,游男因而逃過10徒刑起跳的貪污重罪。

▲▼台北地院判決勞動基金炒股案,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說明判決理由,主嫌操盤手游迺文到庭聆判後離開,不回應媒體發問。(圖/記者黃哲民攝)

▲勞動基金炒股案操盤手游迺文(白衣者)一審被台北地院判刑9年,到庭聆判後離開,不回應媒體發問。(圖/記者黃哲民攝)

游迺文前年(2020年)11月到案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去年8月審理期間交保500萬元,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每周五須到住處轄區台北市中正第二警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報到1次,合議庭評議後認為游男被判重罪可能增加逃亡風險,因此今天傳訊游迺文到庭,宣判後立刻調查有無增加防逃措施的必要。

游男的律師強調游男無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不必增加防逃的強制處分,公訴檢察官翁珮嫻表示,現有對游男的防逃措施已足夠,合議庭衡量游男抵押房子貸款才籌足500萬元保釋金,且身為公務員,資力與同案業者大不同,當庭裁定維持現有防逃條件,若上訴後,再由二審合議庭審酌。

▲▼台北地院判決勞動基金炒股案,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說明判決理由,主嫌操盤手游迺文到庭聆判後離開,不回應媒體發問。(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院判決勞動基金炒股案,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說明判決理由。(圖/記者黃哲民攝)

合議庭並指游男犯案時身居要職,因冀望動用寶佳集團政經影響力提昇自己官位,竟以勞動基金配合炒股,圖利寶佳集團,業者還挺他「大家是一條船的,最後一定要把你弄上去」,游男犯行有辱官箴、惡性重大,又不認罪、毫無悔意,但檢方起訴游男涉犯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所依據的高價飲宴,在本案不構成對價關係,因此依法定刑7年以上徒刑的《證券交易法》間接操縱股價罪論處。

此外,承辦檢察官黃筵銘去年起訴時,認定全案炒股不法所得為2.7億餘元,包含已實現獲利1.8億餘元、尚未售出股票擬制所得9201萬餘元,合議庭審理逾1年半,認定寶佳集團本案炒作遠百股價從每股18.15元攀升到24.95元,漲幅高達37.47%,同時期貿易百貨類股整體漲幅僅為6.25%,集中市場大盤漲幅也只有28.69%。

合議庭認定唐楚烈等人於犯案期間為了刺激遠百股價維持高檔,還涉嫌放風聲想插手遠百經營權,使公司派保股護盤、散戶追高跟進,藉此逢高出脫獲利,嚴重擾亂證券市場交易秩序,不法所得高達5.3億餘元,因此宣告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獲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應向寶佳資產公司與嘉源公司全額沒收。

游迺文今聆判後離開時,不回應媒體任何發問,檢方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討論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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