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淵囂張嗆報仇 無精障又濫殺無辜!法界曝判死機率高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南投犯下4死1傷行刑式槍擊案的嫌犯李鴻淵,被逮時嗆犯案就是為了報仇,和前東家有「深仇大恨」。法界對此分析,李嫌行為已構成聯合國人權2條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而且動機明確並無精神障礙事由,加上種種跡象顯示是預謀犯罪,因此判死刑機率高,恐成為待決死囚。

▲▼      南投康建生技槍擊4死案,警方拘捕兇嫌畫面曝光       。(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李嫌犯後態度囂張,還和警方耍嘴皮。(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自由時報》報導,律師鍾維翰指動機方面,李鴻淵自稱要報仇,並預先準備槍彈、消音器,縝密預謀殺害前東家等3人,卻也殺死另外無辜的2人;手法方面,攜帶手銬證明預謀限制被害人行動,行刑式槍殺明顯要致人於死,而且是分批殺人,加上犯後態度囂張,難認有悔意。

報導引述律師連思藩,李嫌釀4死1重傷,子彈均對準要害射擊,犯後還躲藏,被捕後更囂張放話,應屬「情節最重大之犯罪」。若李嫌心理鑑定結果無精神障礙,便不受聯合國人權公約的保護,很可能成為待決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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