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妝店洗衣精被6.0地震震破 害女客摔骨折!值班副理衰被判拘役

▲▼美容師到新北市一家藥妝店偷豐胸、私密處乳液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藥妝店洗衣精因地震導致瓶身破裂,一名女顧客不慎踩到骨折憤而提告,值班副理遭判拘役40天。(示意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文/中央社

2019年8月8日清晨台灣發生芮氏規模6.0有感地震;新北一家連鎖藥妝店因地震致洗衣精瓶身破裂液體流出,一名女顧客因踩到液體摔倒骨折提告。二審日前判值班副理拘役40天確定。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藥妝店的吳姓副理於2019年8月8日上午輪值負責打理店務及場地安全維護,經巡視後發現店內二樓走道,因清晨發生芮氏規模6.0有感地震,而有洗衣精瓶身破裂、液體流出情形。

判決指出,吳女將洗衣精瓶身立起並以其他商品圍住後,疏未注意在完成清潔前,於遭污染區域的走道入口,設立告示禁止顧客通行。

後來當天上午11時15分許,一名女顧客在二樓購物時,因踩到殘留在地板上的洗衣精摔倒,而受有多處骨折傷害。

一審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吳女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由二審審理。吳女辯稱,當天持續整理因地震掉落商品,有將破裂的洗衣精立起,並以其他商品圍在洗衣精四周,以防止顧客靠近,已盡力防免事故發生。

二審認定,對於專注選購貨架上商品的顧客而言,難以察覺走道會殘留有不該出現的洗衣精,確實有安全疑慮。

二審表示,吳女當時負有維護場所安全的責任,即使沒辦法立刻徹底清潔,也應在受污染區域的走道入口處,設立告示禁止顧客通行;吳女所採取以其他商品圍住措施,並無法積極有效避免顧客滑倒、摔倒風險,本件處置失當,應有過失。

合議庭審酌本件起於地震天災致貨架物品散落,而非吳女以積極行為形成危險環境,且她的職位為店副理,當時她之外,僅有一名工讀生在場,吳女對於地震後人力調派支援整理環境,甚至是否開門營業,並無具體決策實權。

二審考量吳女過失情節與歸責程度,僅在於未採取有效的防免措施,隔絕二樓遭洗衣精污染的區域並禁止顧客通行等,認為原審判刑2月,量刑過重,改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01/12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42 1 8155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