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煙火哥(左)。(圖/台北執行署提供)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困擾新店居民許久的新店煙火哥,終於被羈押,今晨坐上囚車進到台北看守所。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邱姓男子,因與藍姓女子有交通糾紛,竟屢次半夜在藍女住家附近施放煙火,被附近居民稱為「煙火哥」。日前才被法院判刑10月,藍女另提附帶求償精神慰撫12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邱男已造成藍女焦慮憂鬱,判他須賠24萬元。
但沒想到煙火哥依舊持續在半夜放煙火,檢警蒐證後再次把它居提到案,這次因為涉及將煙火改造成炸彈,有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晨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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