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健身教練想「放著睡」!夜夜感受小三身體 正宮抓包崩潰了

▲桃園市林姓人夫與林姓女子婚外情,林姓人夫上傳「明天要跟你瘋狂愛愛」等鹹濕對話給林女,人妻查獲怒向小三求償25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攝)

▲健身房女業務偷吃已婚健身教練,正宮抓包後怒對她提告,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韻如/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擔任健身教練的人夫與健身房已婚女業務發生婚外情,並互傳鹹濕對話,「插著睡」、「我讓妳每天都性高潮吧」、「感受到你的身體」等語。正宮抓包後氣得對小三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依法判小三需賠償正宮18萬元。

正宮主張,其丈夫因為工作需要,從高雄搬到嘉義居住,沒想到卻因此與健身房同事發生婚外情,2人甚至還同居在人夫的租屋處。不僅如此,2人還互傳鹹濕對話,也留下許多同床、上身赤裸的親密合照,而2人交往期間小三曾對丈夫提出傷害告訴,起訴書內容也載明2人是男女朋友,顯見該案在偵查中,小三就稱雙方是男女朋友。

正宮表示,她經常帶著小孩到嘉義探望丈夫,也在丈夫的租屋處留下小孩的生活用品,小三不可能不知道丈夫的已婚身分,卻仍與他交往,嚴重侵害了她的配偶權,因此憤而對小三提告求償。

對此,小三坦承雖與人夫有交往,但她因為心裡過意不去,決定要分手,卻遭到人夫動手毆打,她也因此提出傷害告訴,至於鹹濕對話部分,那也僅是對話而已,正宮並沒有證據證明她曾與人夫發生關係,因此請求法官駁回正宮之訴。

法官審理時勘驗對話紀錄,發現2人對話及其鹹濕,包括「今天早點抱緊我睡覺可以嗎」、「插著睡」、「那妳可以聽XXX老公的話嗎」、「嗯感受到你的身體」、「我讓妳每天都性高潮吧」、「我會永遠愛妳」、「我也愛妳」、「我的LV包幫我帶一件衣服一件內褲」等。

法官認為,雖對話內容不能證明人夫與小三有發生性關係,但親密合照部分就已證明2人有同居事實,因此勘認2人有相當親密關係的男女私情往來及肌膚之親,侵害了正宮的配偶權,最終判小三須賠償正宮1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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