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北向325.6k客貨車爆胎 側撞躺內側車道釀2傷送醫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1號北向325.6公里台南新市段,14日清晨5時51分許在,發生1部自小客貨車,因右後輪爆胎側撞躺在在內側車道,現場28歲汪姓駕駛人等2人受傷,送醫無生命危險,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據報前往查處,現場6時42分排除障礙。

▲國道1號北向325.6公里台南新市段,14日清晨5時51分許在,發生1部自小客貨車,因右後輪爆胎側翻於內側車道,現場28歲汪姓駕駛人等2人受傷。(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1號北向325.6公里台南新市段,14日清晨5時51分許在,發生1部自小客貨車,因右後輪爆胎側撞,現場28歲汪姓駕駛人等2人受傷。(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1號北向325.6公里台南新市段,14日清晨5時51分許在,發生1部自小客貨車,因右後輪爆胎側翻於內側車道,現場28歲汪姓駕駛人等2人受傷。(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6月14日清晨5時51分許,在國道1號北向325.6公里處,1部由28歲汪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貨車,因右後輪爆胎側撞於內側車道,現場2人受傷無生命危險,經救護車送醫就治,警方據報訊速馳抵完成交通勘查測繪蒐證,現場次上午6時42分排除。

車輪脫落或輪胎爆裂引發事故件數,經統計截至2022年5月本大隊轄線共發生60件。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在此呼籲用路人,行車上路前務必做好車輛車況檢查,如有車輛機械或輪胎脫落以致類似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6款之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呼籲用路人,平時應注意車輛機件保養,避免於行車途中發生類似事件,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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