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撞死人警高官陪做筆錄 新竹縣警局開鍘!分局長、科長記申誡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日前新竹縣一名保全因科技公司副總羅偉瑞開車違規發生車禍,送醫2日不治,之後再爆發有高階警官陪做筆錄、警方幫轉傳肇事者聲明,引起外界輿論不斷。新竹縣警局督察科今日做出處分,包含新埔分局分局長林英煌申誡一次、公關科長嚴永明申誡一次、副局長許豐統劣跡註記,並說明調查結果。

▲天虹副總撞死騎士!不止分局長陪作筆錄 竹縣刑大竟代發聲明。(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新竹縣日前發生分局長陪同肇事者製作筆錄,引起各界討論。(圖/記者陳凱力翻攝,下同)

新竹縣警局督察科督察長王立德說明,有關本局新埔分局分局長林英煌於本(5)月20日受刑事警察大隊吳姓副大隊長之託,陪同車禍肇事者製作筆錄一事,經督察科調閱監視器影音、訪談相關人員,林英煌當(20)日輪休,過程中未曾與死者家屬接觸,亦未干涉員警辦案,惟所為仍欠周詳,致社會大眾觀感不佳,因此予以行政懲處;另就製作筆錄爭議部分,檢視派出所駐地監視器影音,承辦員警並未詢問家屬死者有無自殺傾向,依內政部警政署所律訂之交通事故筆錄格式,就死者「是否有生病?是否因生病服用藥物?」等情形進行釐清,尚無不當。

▲▼高階警陪筆錄!分局長、科長、副局長懲處曝 家屬一句話冷回。(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新竹縣警察局督察科科長王立德今日說明調查結果。

▲▼高階警陪筆錄!分局長、科長、副局長懲處曝 家屬一句話冷回。(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另有關本局於公務群組中代轉肇事者之聲明書,並非透過肇事者取得,係本局副局長許豐統經友人提供,交公關科作為平衡報導之用,惟公關科長嚴永銘思慮未周,誤以公務群組發布,遭致非議、影響警譽,同樣已予以行政懲處。

新竹縣警局表示,對於局內幹部未能以身作則,造成社會大眾觀感不佳,深表歉意,除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並將落實檢討策進,杜絕類似案件發生。

對於警方的調查處置,家屬憤怒表示,只要求說實話,請不要卸責,家屬說,確實有被問到這句(有沒有自殺傾向),就是因為車禍還被問這句,才印象深刻,分局長事後不是還說這是SOP?這不是前後矛盾嗎?對於今日公布的懲處結果,家屬認為「對分局長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質疑「難道警譽就值一個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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