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抽老闆給的「大麻電子煙」 昏睡被帶旅館脫褲猥褻

▲▼女生注意!「這個時間」喝茶最不傷身             。(圖/Unsplash)

▲新北市郭姓老闆約16歲女員工試抽含有大麻成分電子煙後,竟將人載到汽車旅館強制猥褻得逞。(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郭姓男老闆育有2名幼子,邀約16歲女員工到五堵車站,試抽含有大麻成分的電子煙,竟趁少女意識不清、行動力減弱,帶去汽車旅館猥褻,遭侵犯的少女傳訊向男友求救,男友立刻趕現場並報警處理。士林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轉讓第二級毒品判處5月,全案可上訴。

去年4月3日晚間10時許,32歲郭姓男子邀約前女員工小雯(化名)到五堵車站,見面後拿出含有大麻成分電子煙給小雯吸食。

郭男見小雯吸食後,流露出疲憊神情,提議去旅館休息,但小雯不斷搖頭拒絕,但郭男見她逐漸昏昏沉沉,執意將人載到新北市汐止區某旅館,在旅館內脫掉小雯褲子,撫摸胸部、嘴唇等部位。

小雯趁郭男不注意,使勁力氣拿出手機傳簡訊向男朋友求救,男友見求救訊息立刻報警,趕往旅館將小雯救出。警方也在當日上午7時,在新北市汐止區某處地下停車場處查獲郭男,當場並扣得含大麻電子煙。

法官審酌郭男犯後坦承犯行,且轉讓給小雯吸食的數口電子煙,數量甚微,且犯案過程並無施用肢體、武器等暴力手段,另斟酌郭男尚有2名幼兒需要扶養,未能獲得小雯原諒,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轉讓第二級毒品罪部分判刑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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