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大亨支票背書不認帳 找人自首「偽造簽名」筆跡鑑定結果慘了

▲▼飯店大亨焦治國違規行駛人行道,不滿被取締辱罵警員「王八蛋」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飯店大亨焦治國日前才因不服取締和警衝突挨告,如今又涉嫌誣告他人偽造簽名遭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有飯店大亨之稱的焦治國,2016年為了幫友人陳順源解決債務,在2張共2400萬元支票上背書,事後債主遭焦治國追討票款,焦竟叫陳順源去自首,宣稱支票上的背書是別人偽造簽名,陳順源還真的因此被判刑確定,後來法院送請鑑定筆跡,發現明明就是焦治國親簽,台北地檢署調查22日依誣告罪起訴焦、陳2人。

焦治國以法拍屋起家,曾在台北市中山區、萬華區擁有多家飯店,身價上億,但經營的飯店多次涉及應召女子性交易,2003年被依妨害風化罪判刑3年6個月,還爆出花260萬元找街友頂包入獄,後來東窗事發才入獄服刑,日前又因違規停車和員警發生衝突,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這次焦治國涉及案件發生在2016年間,焦治國的友人陳順源為經營公司在外欠債,開了1張1000萬元、1張1400萬元的支票給債主,但債主要求焦治國背書擔保,焦因此在這2張支票上簽名,之後支票遭銀行兌票,債主向法院提告,請求焦治國依背書付款。

沒想到焦治國認為錢不是他欠的,不願認帳,並教唆陳順源去自首,由陳誣指支票上的焦治國簽名,是由後來已經死亡的洪姓男子偽造,陳順源因此被起訴共犯偽造私文書罪,還遭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全案直到2020年,債主要求焦治國給付票款的民事案件法官,把支票送到調查局鑑定,因「筆畫特徵相同,研判應為同一人(指焦治國)所書」,案件大逆轉,檢察官一方面向法院聲請再審,改判陳順源罪造文書案無罪後,另一方面,另案偵辦,並起訴焦治國和陳順源分別涉嫌教唆誣告、誣告洪姓男子涉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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