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無知的少女簽下恐怖契約,慘遭狼師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國小社團老師引誘12歲少女簽下「性奴契約」,要服從命令、隨時滿足性慾,接著把少女帶進廁所撫摸親吻,後來在麥當勞男廁逼少女口交、把少女帶去住處或商旅,2天性侵多達6次。事後又要求少女拍猥褻照片以供欣賞,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狼師。
據了解,該名謝姓狼師在去年5月間,以購買生日禮物為由引誘少女簽下「寵物契約」,就是要少女當寵物、狼師扮演主人,而少女只能乖乖服從,並滿足狼師的性慾。
簽約之後,狼師開始對少女上下其手,帶到校園男廁親吻撫摸,甚至帶進麥當勞的男廁猥褻、口交。到了7月間,狼師又把少女帶回住家、商旅,2天性侵6次,還要求少女拍猥褻照供他欣賞,後來少女向家人訴苦,父母聽完著急前往新北市婦幼隊報案!事後檢警查扣契約、手機等證物。
偵訊時狼師辯稱,簽訂契約是雙方都同意,否認有猥褻或性交,檢方不採信,8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或猥褻罪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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