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惡火46命!2檢察官勘驗「疑似起火點」…現場停留34分鐘

記者吳奕靖、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市鹽埕區14日凌晨2時許發生嚴重火警,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傷的慘劇!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瑞芬、檢察官廖偉程15日上午到火災現場進行勘驗。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瑞芬、檢察官廖偉程15日上午9時30分自地檢署出發,到火災現場進行勘驗。(圖/記者吳奕靖攝,下同)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瑞芬、檢察官廖偉程15日上午9時30分自地檢署出發,到火災現場進行勘驗。(圖/記者吳奕靖攝,下同)

根據檢警初步調查,研判起火點位於一樓某骨董店後方的套房,套房郭姓男住戶與黃女為情侶關係,事發前一天深夜2人在套房發生爭吵,郭男負氣騎車離開,黃女則繼續和友人飲酒,過程中燒檀香驅蚊。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瑞芬、檢察官廖偉程15日上午9時30分自地檢署出發,到火災現場進行勘驗。(圖/記者吳奕靖攝,下同)

黃女14日凌晨離開時,疑似將檀香餘燼扔至垃圾桶,加上現場有數罐卡式瓦斯罐及易燃物,火勢瞬間一發不可收拾。她被傳喚到案說明後,第一時間供稱將餘燼丟入垃圾桶,接著又改口說有將餘燼帶走處理,最後改口稱「忘記怎麼處理」。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瑞芬、檢察官廖偉程15日上午9時30分自地檢署出發,到火災現場進行勘驗。(圖/記者吳奕靖攝,下同)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瑞芬、檢察官廖偉程15日上午9時30分自地檢署出發,到火災現場進行勘驗。2人戴起工地帽後便進入1樓古董店後方的小房間,查看疑似起火點,勘驗完1樓後,便轉往樓上勘驗,約10分鐘後下樓,在火警現場停留總時長約34分鐘。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瑞芬、檢察官廖偉程15日上午9時30分自地檢署出發,到火災現場進行勘驗。(圖/記者吳奕靖攝,下同)

洪瑞芬指出,檢方今日只是單純勘驗現場,火災鑑識部分高雄市消防局已完成鑑識,檢方為求慎重,才會再到現場勘驗一次,至於案件偵辦的部分,檢警目前正積極蒐集相關證據,包括訊問證人等,希望能儘早釐清案情、還原真相,至於相關事務將由地檢署發言人統一說明。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瑞芬、檢察官廖偉程15日上午9時30分自地檢署出發,到火災現場進行勘驗。(圖/記者吳奕靖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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