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寶爸酒駕逆撞無照騎士!下場「賠掉一整年薪水」

▲▼安全帽,機車,騎士,騎車。(圖/取自Pixabay)

▲阿宗酒後騎車撞上騎士,除了遭須負刑責,還要賠償被害人33萬8000元,相當於14個月的薪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越南籍移工阿宗(化名)今年2月間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行經伸港鄉中興路三段準備左轉時,卻提前橫越至對向車道,還逆轉行駛,因而撞上一名騎士,害對方倒地而手部骨折。法院日前審理後,依過失傷害罪,將阿宗判處拘役50日,再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8萬,均緩刑2年,另外,阿宗須賠償被害騎士33萬8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宗今年2月15日中午12時許到彰化伸港鄉找友人一起喝酒後,下午4時騎乘電動自行車要返回公司。然而,他行經中興路三段由南往北方向、準備左轉時,卻提前橫越至對向車道,還逆轉行駛,當場撞上一名騎士,造成對方倒地而手部骨折。警方獲報到場後,經酒測,發現阿宗酒精濃度值高達每公升0.77毫克,訊後將其依法送辦。

法官認為,阿宗酒後騎車,又未遵守交通規則逆向行駛,造成被害騎士閃避不及,人車倒地,顯然有重大過失,但被害騎士是無照上路,亦有過失,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賠償33萬3000元,且阿宗隻身來台擔任基層勞工,目前育有3子、在台月薪2萬4000元等情狀,最終分別依過失傷害罪,將阿宗判處拘役50日,另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8萬,均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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