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小妹酸賴弘國劈腿又愛約砲 檢發布跨海通緝時效到2033年

▲廣告小妹爆料賴弘國「愛砲也愛劈」。(圖/翻攝廣告小妹臉書)

▲廣告小妹爆料賴弘國「愛砲也愛劈」,遭賴提告,發布通緝到2033年。(圖/翻攝廣告小妹臉書)

記者劉昌松、黃宥寧/台北報導

廣告小妹樊槿說話風格嗆辣,5月槓上「醫界王陽明」賴弘國,直指對方劈腿又愛約砲,引起賴弘國不滿,表示:「一定告死她!」並強調已經遞狀交由北檢偵辦。台北地檢署受理後,因多次傳喚廣告小妹未到案,已依「妨害名譽」案對廣告小妹發布通緝,通緝時效到2033年。

廣告小妹本名樊槿,為中國大陸籍,現居美國紐約州。今年5月賴弘國和阿嬌驚爆離婚後,她隨即在經營的「凡槿(廣告小妹)」臉書專頁發文:「後來莫名發現自己跟山寨王陽明有很多位共同好友,多到讓我感到害怕,是不是偶交友圈太窄。我聽到的評價基本很一致:人不壞、企圖心明顯、長得不錯就身材比例不太好。當然還有,愛砲也愛劈。共同好友們都會幫他解釋:女生們很愛他,他不好拒絕。」

▼廣告小妹於5月份在自己臉書PO文暗諷阿嬌前夫賴弘國。(圖/翻攝自凡槿(廣告小妹)臉書)

▲廣告小妹於5月份在自己臉書PO文暗諷阿嬌前夫賴弘國。(圖/翻攝自凡槿(廣告小妹)臉書)

對此廣告小妹面臨官司,但並未因此放低姿態,而是再次嗆回去:「山寨王陽明說要告本宮,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劈腿就劈腿,承認有很難嗎?」她更進一步爆料:「婚後還帶那麼多妹回家,你家浴室黑白調的不是?說什麼不被愛,你這種老公誰要愛啦!」並表示自己也有律師團隊,已準備好面對賴弘國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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