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案小S免賠! 生技達人與前後董座要賠538萬

▲小S跟老公吵架,哭著吼「你要把我逼到什麼程度」。(圖/翻攝自臉書/小S 徐熙娣)

▲藝人小S替先生事業「胖達人」代言,宣稱麵包純天然卻被爆出用香精,遭消基會列為被告。(圖/翻攝自臉書/小S 徐熙娣)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藝人小S代言的「胖達人手感烘焙」標榜純天然,卻於2013年被踢爆麵包使用人工香精,不僅旗下店面陸續歇業、轉讓,消費者基金會更於2014年代理897位消費者,向投資胖達人的「生技達人」公司、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徐洵平、代言藝人小S徐熙娣求償。北院歷經6年審理,於5月28日判莊鴻銘應賠19萬2千、跟生技達人連帶賠474萬,徐洵平跟生技達人連帶賠45萬,賠償共538.2萬,小S免賠。

胖達人自推出時,即標榜純天然、無添加、手感烘焙,再輔以藝人小S代言,一度掀起風潮,更曾在兩岸開店無數,對外宣稱毛利率高達50%,不料2013年被踢爆使用香精後,聲勢一路崩跌,部分消費者得知被騙後,更怒轟小S「就是衝著妳才買的!」,要求她出面道歉。

事後小S出面道歉,稱當初相信是純天然,才會替先生投資的胖達人站台,「自己也是忠實消費者,沒想到發生這種事,我們有義務道歉」;而胖達人創辦人莊鴻銘則表示,民眾誤解了「天然」的意義,胖達人稱的「天然」,指的是葡萄乾、核桃等食材,人工香精、乳化劑乾酵母是從創店就一直使用的,賣的貴是因為好吃,此說法被檢方認為是瞎扯,將他從證人轉為詐欺被告,調查後予以緩起訴。

香精事件爆發後,胖達人提出補償方案,讓消費者可憑發票退費,或換購原消費金額1.5倍的麵包,卻仍有1060位消費者不買單,委請消保官及消基會提告求償。

消基會認為,胖達人標榜純天然酵母,讓消費者願以高價購買,開業近3年獲利估計達2.5億,卻在事件爆發後,提出如此沒誠意的補償條件,依《消保法》替消費者向「生技達人」、藝人小S等對象,求償3倍賠償金、共2566萬1660元。

消基會律師表示,小S以明星光環,多次在公共場合、媒體、造勢活動中,向民眾推薦胖達人麵包「全天然、無添加人工香料」,依《公平交易法》可視作「廣告推薦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將她列為被告。

但法官認為,小S雖有出席店家開幕活動,並公開推薦麵包,但生技達人沒拿小S的話來作宣傳,且消基會也沒提出證據,證明小S的言論有對現場以外的人產生廣告效果,判小S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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