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助理已找律師!拚打贏官司「留陸工作、拿回10萬罰款」

▲海滄台籍社區主任助理,海峽城鄉發展基金會,海峽論壇融合發展的海滄探索。(圖/記者蔡紹堅攝)

▲「海峽城鄉發展基金會」在海峽論壇上正式啟動。(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廈門報導

內政部3日表示,違法擔任大陸社區主任助理被裁罰的33名台灣人,目前已有26人繳納罰款,未繳納的7人則將被陸續移送強制執行。據了解,雖然大部分社區助理都繳了罰款,但另一方面,他們也正提起訴願,並聘請律師準備行政訴訟,期望能討回公道,並拿回10萬元的罰款。

任職於廈門海滄的社區主任助理阿明(化名)表示,自從被內政部指違法開罰後,他們一直承受很大壓力,除了10萬元不是一筆小數目外,也擔心在台灣的財產、家人會受到為難,「這對我們來說就是一份工作,內容是社區營造,無關政治,不明白到底犯什麼法,還要被罰錢。」

阿明提到,開罰之後,有少部分助理先行離職,但大多數人都還在任職,「這份工作是要經過面試、考核的,大家都付出很多,不想讓努力白費。而且現在回台灣的話,等於要重新找工作,一切都從頭開始,中間的空窗期要怎麼撐過去?所以才寧願被罰錢,也要留下來工作啊。」

▼內政部長徐國勇。(圖/記者林敬旻攝)

▲內政部長徐國勇出席運安會成立揭牌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阿明指出,雖然大部分人都繳了罰款,但並不代表就此屈服,目前已經聘請律師,要用法律爭取權益,「律師建議我們先繳罰款,然後提起訴願,甚至是打行政訴訟,只要勝訴,那先前繳的罰款就能拿回來,也代表我們在這裡工作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阿明也坦言,他們對訴願的期望不大,「我們的第一步是訴願,這是由行政院來認定的,他們都是一夥人,成功機率應該不大。但走到行政訴訟的話,主要在法院,對我們來說就會比較公平,贏面也大一點,只是可能還要耗費很多時間,投入很多心力。」

海滄社區主任助理今年升級到「3.0」模式,成立民間性質的「海峽城鄉發展基金會」,請學者來擔任顧問,並由基金會來招聘城鄉助理規劃師、社區營造員,取代先前社區主任助理的聘僱方式。不過,此舉卻被內政部視為是規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手段,強調目的都是為了拉攏吸納人才作為陸方統戰宣傳看板。

對此,阿明認為是過度聯想,他表示,海滄的「海峽城鄉發展基金會」是跟台灣學習的,對象就是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1994年成立的「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成立宗旨也與台大相同,就是希望能將學術研究與實踐經驗結合,讓城鄉發展的工作能更加專業、更有效率,「基金會的模式都是學台灣的,連宗旨都差不多,難道台灣當初也是在規避法律嗎?」

▼海峽兩岸鄉村振興與青年發展論壇。(圖/記者蔡紹堅攝)

▲海峽兩岸鄉村振興與青年發展論壇,廈門海滄台藉社區主任助理,李佩珍,符坤龍。(圖/記者蔡紹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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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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