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持香蕉刀削掉警察手臂肉 法院輕判緩刑:她有精神障礙需強制就醫  

▲員警被蔡女砍傷,身中4刀。(圖/ETtoday資料照)

▲員警被蔡女砍傷,身中4刀。(圖/ETtoday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和美鎮1名需強制就醫的蔡女,於2018年12月間持香蕉刀追砍蔡母,一路追到家外,正巧被2名路過學童撞見,蔡女便持刀拉住其中1名學童上衣連帽,導致學童受傷,後來也持刀與派出所員警對峙,員警當時還持盾牌壓制時,遭蔡女割傷右手臂2處、左手臂及脖子、硬生生削掉手臂肌肉,送醫後所幸無生命危險。

彰化地院審理後,日前判決出爐,蔡女分別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及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合併應執行拘役60日,緩刑2年。

▲員警被蔡女砍傷,身中4刀。(圖/ETtoday資料照)

▲時任彰化縣警察局局長林順家聞訊,到醫院關心。

事發當時,和美分局和美所巡邏警員邱莨懿、林鈺壹接獲勤務中心通報,平等街有病患需強制送醫,俟同仁到達現場病患母親及衛生所人員、和美消防分隊救護車已在現場,43歲的蔡女手持刀械叫囂不願配合,員警手持警用長盾牌及噴灑辣椒噴霧劑要病患將鐮刀棄置,蔡女手持刀械不斷的揮舞,員警以盾牌阻擋在過程中,支援警員31歲鎖皓恆遭蔡女持刀砍傷,鎖員右手手臂2處割傷、左手手臂1處割傷、脖子1處割傷,送彰化基督教醫院緊急開刀治療。

而被害學童也說,我是出外購買午餐回程路上,無故遭到蔡女攻擊,有受到驚嚇,也有受到擦挫傷。蔡女於警詢中坦承與蔡母爭吵,便拿刀追砍,見到學童就想教訓他們,就拉住他們外套的帽子,後來員警來了,因為不想被帶走,才會用香蕉刀反抗。

法官審酌被害學童法定代理人則表示原諒被告,不請求賠償,對法院如何判決亦無意見,願意給被告一次機會,希望被告遵照醫囑治療疾病;另也與員警鎖皓恆調解成立並表示歉意、賠償損害,因此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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