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助性網購「乖乖水」 只買1瓶躲過7年運毒罪

▲林男為增加閨房情趣上網購買「乖乖水」,桃園市調處認為涉嫌運輸二級毒品,將他移送苗栗地檢署。(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林男為增加閨房情趣上網購買「乖乖水」,桃園市調處認為涉嫌運輸二級毒品,將他移送苗栗地檢署。(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林姓男子(33歲)為了和女友增加閨房情趣,遂上網買了一瓶俗稱迷姦水的「乖乖水」,這瓶藥水從香港寄出,卻被海關抽驗出含有二級毒品成分3.23公克,被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嫌送辦;苗栗檢方認為數量小,沒有販賣,日前予不起訴處分;如果林男買整打,並被認定有販賣意圖,將面臨7年以上重罪,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男在網路上發現,這瓶乖乖水有著「聽從誘惑、精神旅行、思想迷亂、讓她乖乖聽話、任你擺佈、事後無記憶!」的效果,於是花了2150元從香港買了一瓶要寄回台灣;不料,這「乖乖水」被海關扣下查辦,驗出二級毒品第167項的伽瑪羥基丁酸(GHB)成分3.23公克。

林男坦承網購了這瓶「乖乖水」,但完全不清楚內容成份為何,一再解釋是自己使用,堅決否認運毒。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宗豪表示,因林男僅買1瓶,與一般大量寄送運輸毒品以牟利情形不同,所以認定犯罪嫌疑不足。

不過檢方也提醒,若買整打恐被認定為有販賣意圖,將會面臨7年以上重罪,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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