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內閣批准「同性婚姻法」 有望成為亞洲首個同婚合法國家

▲彩虹旗(圖/取自維基百科)

▲ 泰國有望成為第一個保障同性伴侶的亞洲國家。(圖/取自維基百科)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泰國內閣25日批准堪稱「同性婚姻法」的民事伴侶法案初稿,此案下一步將送往國家立法議會(NLA)做最終審議。若當局屆時投下贊成票,法案將會在泰國《王室公報》(Royal Gazette)公告,並於120天後生效,讓泰國成為第一個保障同性伴侶的亞洲國家。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在當前的版本當中,只要同性伴侶年滿20歲,且其中一人持有泰國護照,便能收養孩子。此外,在資產、房地產方面,《民事與商業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也將做細節上的修改,讓同性伴侶能與異性伴侶擁有極為類似的權益。而婚姻關係可由死亡、自願分居、法院命令宣告終結。

泰國內閣已批准法案,下一步焦點將轉往國家立法議會。記者Ryn Jirenuwat指出,國家立法議會未來將進行投票,「如果他們投下贊成票,他們會在需要修正的地方做變更,接著就會投票通過立法」。若屆時通過,法案會在泰國《王室公報》公告120天後生效。

目前仍無法預測國家立法議會屆時是否投下贊成票,但Ryn Jirenuwat暗示,「他們可能想要拉抬人氣,來準備明年2月的大選。」

只不過,這項法案並不受到部分LGBTI群體的歡迎,因為他們主張撤銷這項法案並修改法律,讓他們獲得完全的婚姻平權。

泰國司法部先前表示,同性伴侶可享有現行夫妻九成的權利,包括財產分配和遺產繼承,但健保教育福利、公職人員稅務減免等區塊並沒有受到明文保障。

泰國LGBTI倡議者Matcha Phorn-in提到,「如果這是另外一部歧視我們的法律,我們怎能支持呢?我們是要LGBTIQ納入(現行法律),並不是一條創造『二等公民』的法案。如果這項法案被否決,未來修改法律將會更容易。」

▼泰國LGBT團體在曼谷參加「同性戀自由日」遊行。(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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