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跳過漁會給風電業者「同意函」 漁民怒釀發動海上抗議

▲▼ 總統蔡英文5日前往彰化縣政府參加離岸風電誓師大會。(圖/總統府提供)

▲ 經濟部將在明年調降離岸風電躉售電價。(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經濟部預告明年調降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為讓風電業者在今年底前和台電簽下較優的躉購費率,傳出漁業署跳過漁會,發「有條件同意函」給業者,幫忙加快取得籌設許可,彰化漁會總幹事陳諸讚怒批,漁業署完全沒為漁民權益把關,最後和廠商達不成共識,將發動海上抗議。

陳諸讚表示,主要是漁會之前提出廠商要協助漁民轉型,提供工作機會等,但所有條件都還沒談好,漁業署7日竟直接發了該「有條件同意函」公文給業者,完全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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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諸讚說,漁業署這樣的作為,是讓漁會要自己跟廠商去談,最怕的就是廠商不鳥漁民的意見,最後根本達不成共識。陳諸讚強調,不是不願意配合政府政策,只是希望能正視「漁民轉型」和「給予保障」。

陳諸讚不滿轟,照理要和漁會、漁民站在同一邊的單位,卻轉向業者,不替老百姓的權益把關,盼漁業署還是要硬起來,給漁民交代,要是協議沒有結果,將發動很不願意樂見的海上抗議。

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回應,電價變更和發放「籌設許可」是經濟部決定,只是該案有很多要件,各單位中,漁業署包含其中一項,站在維護漁民權益立場,原則上就會同意,並發「同意函」給業者,且發出前,廠商就有在跟漁會溝通。

王正芳強調,就算風電業者有這一份同意函,根據規定,申請開工許可前,業者要先跟漁會取得協議,達成共識才能動作,否則無法開工,並說漁業署一直以來一定都是和漁民在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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