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遊歐「曼谷機場」脫隊1小時!6萬團費泡湯了 傻眼原因讓網吵翻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李姓女子參加被告康福旅行社「可樂旅遊」今年2月27日至107年3月8日東歐10日行程,費用59900元,因趁班機在泰國曼谷「中停」時,獨自晃逛,還走到曼谷機場辦理落地簽證處,最後導致趕不上起飛時間,被長榮航空公司拒絕登機,旅行社也只能請人安排李女回台,李女事後怒提告,要求賠償近6萬元旅費,但台北地院認為旅行社沒錯,判李女敗訴,全案仍可再上訴。網友熱烈討論,一名鄉民直言「會在BKK機場辦落地簽,可是不會找登機門……?」但也有人認為「導遊應該集合帶過去。」

判決書指出,李女提告,認為自己花近6萬元參加「限GO奧捷斯匈~藍色多瑙河、童話真善美、登塔雙遊船、米其林推薦餐廳10日(含稅)」,當天導遊只簡單說提領行李辦理簽證再回E5登機門集合,說完大家就解散,並沒有教大家如何走至E5登機門,也無帶領大家,因為第一次到曼谷過境又與友人走失,在1小時間導遊並無積極尋找她,因此在慌張情形下走至落地簽,辦完後已快下午2點,那時飛機也要起飛,才接到導遊電話。

李女訴,導遊還在電話中辱罵,最後康福旅行社只願意賠償5000元,實在無法接受,也感覺到消費者沒有保障,因為當初報名行程上網看,班機明明是直飛,為何到機場時,導遊說要在曼谷中停加油,認為如此行程不實,強調「如果是直飛,就不會發生今天這種事情」因此請求旅行社損害賠償近6萬團費。

▲機場,曼谷機場,蘇萬那普國際機場,BKK,泰國機場,Checkin櫃台,泰航,行李托運,行李輸送帶。(示意圖/記者彭懷玉攝)

▲女子在機場走失,最後趕不上班機,團費也拿不回因此提告。(示意圖/記者彭懷玉攝,下同)

旅行社告訴法官,李女參加的旅行團所乘長榮航空BR061班機,並非是長榮航空BR65直飛班機,故此班機技術性中停(降落)至曼谷機場,旅客須先進行下機程序,並在曼谷機場安檢後,再重新上機;且班機到達曼谷機場前,曾用中文、英文、泰文等三種語向整團旅客廣播班機須中停,到了曼谷機場後,張姓領隊也確實有向全團再次強調下機後須先至E5登機門集合,如廁完畢暨清點人數後,應於指定時間內通過機場安檢,再回到E5登機門集合。

不過事後全團如廁完畢後,卻找不到李女,領隊詢問同行友人,但友人告知李女沒有上廁所,領隊趕緊到廁所附近機場菸室尋找有吸菸習慣的她,期間領隊及旅行社的人都多次打李女電話未果,並請航空公司廣播協尋,同時請航空公司查她是否已辦理登記。

最後等到聯絡到李女時,她告訴領隊不小心走至曼谷機場辦理落地簽證處,並已自行辦理落地簽證,因不知所在位置,領隊趕緊請她將手機交給身旁泰國人,並請駐曼谷機場之長榮航空地勤人員與該名泰國人對話,只是當確認李女所在位置與狀況後,航空地勤員判斷李女離登機口太遠,已經趕不上登機時間,因此告知領隊無法等李女上機,且將會卸下原告行李。

▲機場,曼谷機場,蘇萬那普國際機場,BKK,泰國機場,Checkin櫃台,泰航,行李托運,行李輸送帶。(示意圖/記者彭懷玉攝)

旅行社強調,航空公司本來就有是否讓旅客登機的專業裁量權限,領隊及旅行社方面均無法介入,李女未遵守集合時間,導致自行走失在曼谷機場,最終無法及時搭上班機,責任在李女上;另外李女稱網站上寫直航,但網站有明白寫清楚須中停曼谷機場,並無任何文字寫是直飛航班,李女主張並非事實。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李女無法明確指出賠償責任、過失者是誰,導致受了何種損害,所以才會判她敗訴,全案仍可再上訴。

此文在PTT引起多篇熱議,不少網友認為「全部團員就她一個迷路,還辦落地簽」、「我侄子小二校外教學也知道要跟著大家」、「就獨自脫隊還有啥好說的」、「領隊已經做到該做的了」、「當然怪團員阿,該說的都說了,自己亂跑」、「跟著走不就沒事?」、「手機不接是怎樣?」、「路癡還脫隊,迷路又不開手機」、「走失第一時間不是想辦法找同行友人?也不是想辦法回到原本的地方?而是跑去排落地簽?」、「猜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辦了什麼東西」。

但也有認為,「我倒是覺得領隊錯,有些人可能初次出國,真的不知道機場怎麼運作的,尤其有些完全不懂英文或年紀比較大的,待機時間才一小時,領隊為何不把人通通帶到E5後,再告知飛機已要起飛,不要亂跑?為何不隨時清查人數?……付了團費就是買了服務…領隊確保行程之之正確性是最大責任,否則付團費幹嘛?」、「我覺得既然跟團,這責任就是在旅行社上,怎麼會怪團員?我覺得她應該繼續告,翻案機會高,若我是她,一定繼續告」。

▲機場,曼谷機場,蘇萬那普國際機場,BKK,泰國機場,Checkin櫃台,泰航,行李托運,行李輸送帶。(示意圖/記者彭懷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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