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年逼女同學脫光 拿刀刺割胸部「害14歲少女跳樓」

▲▼湖北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圖/翻攝自孝感高新公安微信)

▲湖北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圖/翻攝自孝感高新公安微信)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湖北省一名14歲的國二女生,3月底在等電梯時被13歲黃姓少年(2004年9月生)用剪刀挾持,還被帶到空房脫光衣服,頸胸部到大腿都被刺傷噴血,縮在陽台角落發抖,所幸及時被同棟大樓住戶發現送醫。但根據大陸法規規定,犯罪嫌疑人未滿14歲,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只能撤銷案件。

「求老天保佑你今後不再受任何傷害。」被害少女的母親鄧小莉(化名)在朋友圈發文,搭配與14歲女兒的合照,只是現在身旁的寶貝脖子上多了好多條歪歪斜斜的縫針痕跡。她接受採訪時說,女兒和黃同學是同年級的學生,案發當天嫌犯把女兒劫持到無人居住的房間搶劫,還逼女兒脫光衣服。

一切都要回到今年3月30日那天,嫌犯趁被害人在17號樓等電梯的時候,持剪刀挾持到401室搶劫,再用剪刀猛刺,被害少女趁空檔從4樓跳下3樓陽台呼救。居民宋先生是第一個找到的人,他聽到3樓有孩子在呼救的聲音,舉著手電筒趕到陽台上,「她一直抖,沒穿衣服,渾身是血,我也嚇壞了,只能安慰她別怕」,趕緊通報送醫。

就診紀錄上寫著,少女就醫時頸胸部刀刺傷,頸胸部皮下氣腫,縱膈氣腫、積血,雙大腿刀刺傷,4月16日出院。鄧小莉發現出院後出現一些小變化,現在女兒一到雨天,就撫摸著自己的傷口喊疼,變得不想吃飯、不敢一個人洗澡和上廁所,性情也變得抑鬱和暴躁。

警方通報指,犯罪嫌疑人在案發時未滿14歲,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尚不夠刑事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對案件予以撤銷。據了解,少年家屬已付2萬人民幣(折合台幣約10萬元左右)的醫藥費,但雙方對於賠償金額仍談不攏,尚未達成協議。

▼受害少女出院證明。(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受害少女出院證明。(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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