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台人「走私毒品」掰了…福建連破3集團 恐怕面臨死刑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國台辦在記者會上透露,福建警方近日接連破獲數個兩岸毒品走私集團,逮捕11名涉案的台灣嫌犯。依據中國法律規定,走私毒品最高可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7日上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近期公安部門破獲了數起特大涉台毒品犯罪,搗毀多個以台灣犯罪份子為主,給兩岸同胞帶來危害的毒品犯罪集團。馬曉光補充說,福建警方接連破獲3個毒品集團,逮捕11名台灣嫌疑人,並查獲毒品和大量情資。

▲因在肯亞涉及電信詐騙罪遭到羈押的台灣人,昨被中方強行帶走,根據《新華社》最新的照片顯示,這批人員已經飛抵北京機場。 根據《新華社》報導,9日遭到肯亞遣返中國的共有10人,今天飛抵北京的則共67人,其中包括45名台灣人和32名中國籍嫌犯。 從發布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嫌疑人均被套上黑色頭套未露臉,而飛機座位安排上,每位嫌犯左、右各有一名警員「護送」。 (圖/翻攝自新華社)

▲國台辦證實,福建警方逮捕11名涉嫌運毒台人。圖為大陸警方押解台籍詐騙犯,與內文無關。 (圖/翻攝自新華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只要走私、販運50公克以上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或是走私販運1公斤以上鴉片就屬重罪,最高可判死刑。

除此之外,針對廣州法院近日將遣送大陸的29名台籍詐騙犯判處重刑。馬曉光強調,「大陸方面依法懲治電信詐騙犯罪的立場始終如一,態度堅定不移,將繼續採取堅定的措施,維護兩岸同胞的權益。」

陳俊志、林宗儒等29名台灣人於2016年7、8月間在亞美尼亞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電信詐騙,被捕後遭押解至中國大陸受審。廣州人民法院6月13日一審判決,主嫌陳俊志、林宗儒分別判11年與10年6月徒刑,其餘被各則分別判處3年至1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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