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深受鄰國漂流垃圾影響 政府補助金門、連江、澎湖千萬清垃圾

桃園市清理海洋垃圾(影片截圖/環保署提供)

▲海洋垃圾示意圖。(圖/環保署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四面環海,近年來海洋垃圾的議題日益受到各界關注,台灣方面是如何從多面向進行垃圾減量?離島地區垃圾又多不是各島產生,政府如何補助外島清除垃圾?以及和大陸地區研議處理辦法,讓身為海洋國家的台灣,能夠有更乾淨的海洋景觀,並有系統地對抗海洋垃圾。

海洋本身不會產生垃圾,垃圾大多是由陸域棄置的廢棄物進入海洋,也有從其他國家來的海漂垃圾。環保署於104年3月訂定「海漂垃圾處理方案」,涵蓋了各個面向的推動政策與措施。在海面或海底的垃圾方面,105年補助屏東縣、臺東縣等礁岩地形為主的縣市辦理淨海作業,清除對海中生物危害較大的漁網及塑膠垃圾,環保署在去年更結合世界海洋日於6月4日串連19個臨海地方政府共同辦理全國「海底垃圾清除總動員」淨海活動,同時推動各縣市成立環保艦隊,號召漁民或各類船舶加入,宣導將船上的廢棄物攜回岸上,並訂定回收物或廢棄物的兌換機制,提高參與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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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區垃圾方面,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1條規定:「各類港口管理機關應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所轄港區之污染。各類港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所轄港區之污染改善。」對於船舶廢棄物之管理,各港口管理機關應依各項法令規定,強化船舶產出之廢棄物、廢污(油)水等污染物質之相關管理作為。

在海灘上的垃圾方面,環保署呼籲海岸管理機關依權責落實加強轄管海岸環境清理維護及稽查頻率,以假日門市的概念,分級管理民眾常親近的海岸,加強清理頻率,環保署也成立「海岸淨灘認養系統」,推動民間團體及企業認養,除可善盡企業責任外,亦可減少海岸管理機關清理負荷;成立全國揪團認養淨灘臉書粉絲團,提供淨灘活動線上報名資訊,民眾及企業可加入環保署臉書,就近參加縣市政府辦理之淨難活動。

▼桃園市去年舉辦多場淨灘活動。(圖/環保局提供)

▲桃園市環保局淨灘,海洋垃圾塑膠類比例高。(圖/環保局提供)

在陸地上的管理策略首重源頭減量,包括強化限塑政策(擴大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以及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力行資源回收、建立漁業廢棄物收集處理管道等。此外,也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河川行水區、河岸及海岸垃圾掩埋場封閉、設施維護、廢棄物及堆置物管理工作,清查全國22縣市轄內掩埋場週線距離海岸1公里及河岸500公尺之公有掩埋場(含早期簡易垃圾堆置場)是否有崩塌流失造成危害之環境風險,巡查取締海岸釣魚行為及海灘地區任意棄置垃圾及其他影響環境衛生行為,加強河面垃圾清理及污水截流站垃圾清疏作業,以減少可能進入海洋的廢棄物。

另一方面,在台灣西南部漁業養殖用(養蚵)蚵棚及保麗龍,由於材質脆弱,易因天然災害及自然損耗而破碎後散置污染海岸。台南市政府訂有「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並於今年2月宣示下階段推動強力養蚵管理措施,包括「總量管制養蚵棚數」、「蚵棚申報及回收重罰管理」、「7至9月颱風季禁止養蚵」、「逐年提高蚵農負擔清理費」、「禁用未包覆保麗龍浮具」等措施,針對未標示之蚵棚每棚處分1萬元,回收數量不及申報數量每棚處分3000元。

另為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106年每棚放養收繳400元,並逐年遞增100元,逐步建立蚵農回收觀念,負起海岸清理環境責任。105年度統計回收8,944棚蚵架,回收量達5,366公噸,回收率已達97.42%,保麗龍回收11,951塊,回收量約24公噸。將原有回收養殖蚵棚獎勵金(每棚獎勵250元)改為補助購置改良浮具,逐步取代保麗龍,並規劃明年度前完成立法,規範浮棚養蚵禁用未包覆之保麗龍浮具,以根本解決養蚵保麗龍污染海岸問題。

從國外來的海漂垃圾方面,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長年受到海漂垃圾之影響,考量大陸海漂垃圾非屬離島當地居民產生,海漂垃圾之清除非屬地方性事務,為協助離島縣市因應大陸海漂垃圾問題,環保署於106年度核定補助金門縣996萬元、連江縣1,000萬元及澎湖縣1,334萬6,000元,辦理僱工清除海漂垃圾及海洋環境教育宣導活動等工作,補助購置海漂垃圾清除機具,提升離島縣市海漂垃圾清除效能,並由環保局赴大陸參與兩岸合作進行海漂垃圾污染防治事宜,持續溝通協調,期能從源頭減少海漂垃圾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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