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鄰居家見心儀女穿著內褲 色男興奮「給我愛一下」狂摳下體

性侵、迷姦、強拉女生(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麗先前開刀傷到神經導致行動不便,前年遭黃男指侵、揉胸。(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黃姓男子前年11月間偷闖入鄰居家的三合院,看見行動不便的小麗(化名)剛洗完澡,下半身僅穿著內褲,竟然色慾大發,趁著對方不注意闖入房間,並開口要求「給我愛一下」;不等小麗回應,黃男逕自直接伸手揉胸、甚至將手放入內褲裡摳摸、插入性器指侵。桃園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將其判處3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2015年11月27日下午悄悄闖入小麗住家,碰巧撞見女方剛洗完澡獨自坐在床上,上半身已完裝、下半身則僅穿著內褲。黃男明知小麗行動不便,眼見對方正準備將外褲穿上時,竟然衝上前阻攔,還表示「我從很久以前就喜歡你了」、「你給我愛一下好嗎?」不等小麗回應,黃男接著就開始伸手揉胸、還將手指插入小麗下體不停地摳。

案件審理期間,小麗控訴,事發當下剛洗完澡,上衣穿好、內褲穿好,但是外褲還沒穿,由於自己腦部曾經開刀傷到神經,所以左腳無法正常伸展,當時正在嘗試穿著外褲時,黃男就突然衝進房裡強行猥褻,即便已經明確拒絕、並大喊「不要這樣,你走開」等語,還是遭對方指侵、襲胸;事發當下還曾央求黃男「你不要這樣」,但是他仍不罷手,還輕浮地說「你給我親一下!」

對於小麗指證歷歷,黃男則坦承當天確實有進到女方家中,但其實是要通知對方家人有關造橋會影響到水路一事,碰巧剛好看到小麗跌坐在地,且對方也開口要求「幫忙扶一把」,隨後告知完事情即離開現場,整段過程不到5分鐘,不可能發生強制性交、猥褻等行為。

法官認為,從被害人證詞、驗傷單來看,黃男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竟然對身體不便的小麗做出摳摸下體、襲胸等猥褻行徑,使女方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嚴重受損,加上黃男犯後否認犯行,明顯缺乏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將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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