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指控遭陣頭大哥多次脫褲性侵 結果卻判無罪?

▲少年遭陣頭大哥性侵。(示意圖/記者陳亭伃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14歲的少年阿明(化名)參加淡水的陣頭活動,因此認識了綽號「小傑」、28歲的陸姓男子,但後來同床過夜時就遭到脫褲強行肛交,即便他說「不要」還是被性侵得逞,受辱不只1次,提告後讓色男被判5年徒刑,不過上訴後他卻說詞不一,改口說只有被侵犯1次,後因第一次已有判決,因此全案逆轉改判陸男無罪。

據判決書,國中學歷的陸姓男子父母在他5年級時即離異,畢業後在餐廳當服務生,因為參加廟會陣頭活動,輾轉結識4名少年,關係相當好,有時少年的家長「管不動」,還靠他說教,但他卻從2014年1月起開始性侵少年們,後來連同妨害性自主、竊盜等案被高等法院判執行刑16年確定。不過阿明指稱自己不只被性侵一次,因此另外提告,最後讓陸男又再多了5年徒刑。

陸男針對阿明另外的告訴喊冤,說少年稱2014年1、2月遭到性侵,但當時他因為車禍手部骨折,直到2月20日才移除石膏,手不能動要怎麼性侵?法官後來也發現少年說詞前後不一,追問後阿明竟又坦承只有被性侵一次,但那次早已判決,一事不能二罰,因此撤銷此案原判決改判陸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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