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駕駛狂逼車重罰2萬4 警建議「冷靜、蒐證、不下車」

▲前方行駛中線車道的駕駛,似乎是不滿內線駕駛死守超車道,一怒之下馬上變換路線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圖/翻攝自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惡意逼車事件不斷在路上重演,常常一不小心,就釀成車禍導致傷亡,加上雙方容易下車起激烈衝突,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近日臉書粉絲專頁《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再度呼籲,強力譴責驟然減速、惡意逼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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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公佈一段行車紀錄影片,畫面中可看到,前方行駛中線車道的駕駛,似乎是不滿內線駕駛死守超車道,一怒之下馬上變換路線切進內側、接著急踩煞車,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失控撞上外側護欄,彈回車道後逆向停在中線。

好險後續來車沒有繼續追撞,否則會釀成更嚴重事故,警方到場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惡意逼車、驟然變換車道、驟然減速等違規行為,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牌照3個月。

▲駕駛惡意逼車、驟然變換車道、驟然減速等違規行為,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自內政部警政署)

影片PO出後,許多網友不以為然,認為是該駕駛佔用內線道,才讓對方看不過去;儘管如此,惡意逼車仍是非常不可取的行為,加上突然變換車道、急煞很可能造成危險性大幅提高,就算看不慣其他駕駛「不良習慣」,仍是要以路上安全為重。

如果自己真遇到惡意逼車情況,國道警察建議車主,千萬別受對方挑釁下車理論,盡量避免正面衝突,也不要回頭逼車或擋車,以免後續更複雜,加上事前就要確保行車紀錄器能正常運作,以便事後搜集影像證據,報警或上傳「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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