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纏訟21年9度判死 徐自強涉擄人撕票案無罪定讞

▲纏訟21年,被控擄人勒贖撕票的徐自強,獲判無罪定讞。(圖/東森新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纏訟21年,徐自強被控參與建商黃春樹擄人撕票,勒贖7000萬元案。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判定徐自強無罪定讞,解除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

20年前,徐自強被控涉嫌與表哥、表弟和友人,擄走建商黃春樹,勒索7000萬元。最後黃春樹遭撕票、棄屍。徐自強遭逮捕後,否認犯案至今,歷經9次被判死刑、2次被判無期徒刑,更九審全案大逆轉,高等法院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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