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求復合不成 誆「老大限交2袋精液」迷姦少女

▲一名男子誆稱「老大要我交2袋精液」,乘機迷姦前女友多次得逞。(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26歲的男子,前年透過網路結識一名年僅15歲的少女,雙方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並還發生性關係。之後少女另結新歡,男子心生不滿,向對方誆稱他的老大要求他必須「交2袋精液」,乘機性侵得逞。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乘機性交等罪,判處男子4年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新北市該名26歲的王姓男子,前年7月他任職飲料店時,結識一名當年僅15歲的少女,雙方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之後還在王男的住處發生性關係。同年10月,少女另結新歡而和王男分手。

王男心有不甘,同年11月傳LINE威脅少女,誆稱自己遭黑道大哥逼迫,「老大要求妳和我做」、「限定要交2袋精液,否則現任男友就會有生命危險」,少女信以為真,被迫又和王男嘿咻;但少女因為此事失眠,王男假意送安眠藥給對方,又趁對方睡著時性侵得逞。

期間王男一在請求少女復合遭拒,他又傳LINE「妳不跟我做,老大就叫猴子(另名虛擬人物)代替我」、「猴子常射在裡面」、「記得以後要常吃避孕藥」等訊息恐嚇,少女不堪其擾報警處理,才得知全是王男自導自演。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為滿足一己私慾,威脅恐嚇少女發生性行為,導致對方身心受創,依對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強制性交、乘機性交及恐嚇等4罪,判王男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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