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脅醫院捐50萬換器官移植? 陸紅十字會再陷牟利醜聞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紅十字會又陷醜聞!有廣東的醫院爆料,地方紅會作為器官捐獻的協力廠商機構,掌握了捐獻者資源,紅會以此要求醫院捐款以換取捐贈消息,但捐款用途及數目從未公開。對此,廣東紅會駁斥稱,器官捐獻「100%透過系統分配」。

根據《新京報》報導,大陸多的紅會存在要求醫院捐款以換取器官捐獻者資源的情況,其中重點提到深圳市紅會,爆料人是廣州軍區總醫院工作人員「姚林」(化名)。報導還引述消息人士指出,紅會要求捐款的理由是,要建立人體器官捐獻人道救助基金;捐款有具體的價格標準,平均每一例完成器官獲取的捐款為10萬元(人民幣,台幣約49萬元)。

不過,深圳紅會副會長趙麗珍表示,要求醫院捐贈的數額,每一例情況都不相同,沒有平均捐款10萬元的說法。至於具體數字,她並未透露。

趙麗珍強調,對於捐獻者的醫療(欠費)救助,主要依靠移植醫院的捐款。她說,受益最大的是移植醫院,醫院應該從患者的手術費等費用中拿出一部分利潤,來支付捐獻者的醫療欠費。

▲2012年8月16日淩晨,河南欒川縣人民醫院,醫務人員提著裝有捐獻者胡小現器官的冷藏箱走出手術室。(圖/洛陽晚報)

外界質疑捐款用途未公開,趙麗珍則表示,對捐款的醫院,紅會會定期為其列一個表格,包括協調捐獻了多少案例、每個案例支出了多少救助款、器官捐獻協調員的工作經費等,但上述捐款的具體收支情況,包括工作經費,沒必要對社會公眾公開。

而廣州軍區總醫院以簡訊方式向《新華網》表示,該院未接受《新京報》採訪,並稱該院「器官捐獻工作一直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相關管理制度實施執行」。

廣東省紅十字會器官捐獻辦公室副主任李勁東也駁斥稱,為了救助貧困的器官捐獻者家庭,紅會會為器官捐獻基金進行合法募捐,但不存在「以捐款換資源」。他還說,自從「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在2011年4月啟動以來,廣東省所有的捐獻「100%透過系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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