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要求拿菸燙臉出自憐愛? 婦人訴離竟敗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老婆是娶來疼的耶。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屏東一名男子不想和老婆A小姐離婚,開出用菸在臉上燙10下,就願意簽署離婚協議書,A小姐燙了4次因為太痛了而縮手,老公不簽字,只好走上法院竟然敗訴,她相當不滿法官的判決,因為判決書寫著男子說要拿菸燙10下才簽離婚協議書,這是出自憐愛,要妻子知難而退,A小姐不敢置信要人拿菸燙臉,竟然算是愛!

這名30歲A小姐因為連生3個女兒與夫家不和想離婚,在么女6個月大時離家出走,但是先生希望復合不肯答應,提出條件要她用菸燙臉10次就答應離婚,沒想到A小姐真的做了;不過,她燙了4次就覺太痛而燙不下去,先生說沒做到要求,所以他不離婚,A小姐逼不得已轉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離婚協議條件百百種,竟然有人開出自虐的條件!A小姐取出當時拿菸燙臉的照片,明顯可以看出3個疤痕,現在在臉上已看不到,兩個比一比明顯不同,A小姐說因為自己花錢做了美容,但是手上的這個疤痕,卻是一輩子難忘的烙印。

A小姐表示,「熄掉1根再點第2根,就連續點了4根,4個疤就點了4根菸。」難以置信地這樣就燙下去!A小姐說,「就被逼到極限了。」臉部是女性相當在意的部位,平常保養都嫌做不夠了,怎麼有人會願意在臉上燙出傷疤?

不過,更讓她心碎的部份,就是她一狀告上法院想離婚,結果一審卻判她敗訴,翻開判決文,裡頭就寫了先生要自己拿菸燙臉10下,是要婦人知難而退,而且燙到第4下的時候,男子沒有續點香菸,尚非毫無憐恤之心,這些文字讓A小姐心都碎了,怎麼會有樣的判決?A小姐表示,「很扯、很誇張阿!對啊!還寫說他對我還有憐憫之心,才沒繼續點菸給我。」

再拿出當初和先生談判時的電話錄音,其中的對話,讓A小姐覺得心寒,實在無法理解法官怎會覺得先生有憐憫之意,當時A小姐的先生這麼說,「我說燙10下,你才燙4下而已耶!」

東森新聞上門找到男子的住所,男子的母親不願多說,一聽到是記者身份,態度就變成了這樣,「沒有,哪有什麼事。」雖然一審判決敗訴,但A小姐離婚的念頭相當堅決,強調自己會再上訴到底,因為她說老公當時喝醉酒家暴,賺錢又不拿回家,而婆家又嫌棄沒有為家裡添丁,種種過往的情景,已經讓她對這段婚姻沒了眷戀。

★★★ 抽菸有害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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