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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水蜂炮到台中吃紅單 胡志強:這次是罰最輕的

我們想讓你知道…沒有罰你15萬已經是手下留情嚕XD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南鹽水蜂炮日前移師台中清水,讓中部民眾體驗被炸的fu,不料卻被中市消防局以爆竹煙火不得對人施放為由,開出3萬元罰單,被批評首長腦殘。台中市長胡志強28日強調,「這次是罰最輕的」,且雙方事前已取得共識,只是最後還是失控,「消防局的做法是對的」。

胡志強重申,台中是守法的城市,按照《台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依法可開罰3至15萬元,認為一切均合情合理,相信雙方的情誼不會因此有所損害。他也談到,消防局早在協調會上就提出立場,當時台南市也同意,沒想到活動開始後卻未如預期。

消防局長廖明川更直言,「法律上沒有迴旋空間情況下,不能要求顧及人情!」他指出,蜂炮和一般過年放的鞭炮不一樣,不能相提並論。他指出,市府自治條例規定,蜂炮屬於沖天炮,必須垂直施放,角度不得偏離15度,但當晚活動現場實際情形已和規定差太多,同仁開單是對法律的尊重。

廖明川也談到,中央的《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有授權各地方政府可以依風俗民情,訂出合宜的條例,鹽水蜂炮是南市的傳統民俗活動,在該市自治條例中,有「經允許的民俗活動例外」,但在台中並沒有,施放方式需依產品標示,水平發射是會射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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