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林男去年毒駕酒駕撞死人,近日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法院認為有理由裁准。(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男酒駕、毒駕撞死一名杜男、3位民眾受傷。本案原本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但林男以跟被害人家屬、告訴人均達成調解或和解,並已經賠償完畢,也表明同意寬恕。法院認為,死者家屬同意從輕量刑,林男也認罪,裁定不交國民法庭審判。
林男(22歲)去年12月9日在西屯區一處地點吸食K菸,事發當天早上7點,又跟朋友在北區一間KTV飲酒作樂,共同喝了一瓶威士忌。同日10時41分,林男駕車上路,47分左右行經東區自由路與進德路口時,撞上前方一名杜姓男騎士,另名騎乘腳踏車宋女也遭撞擊,並有多部轎車遭撞。
林男被測出酒測值高達0.98mg/l,另經採集尿液送驗後,發現體內K他命、去甲基K他命呈現陽性反應。被害人杜男傷重死亡,另外宋女等人受傷,檢方依酒駕、毒駕致死等罪起訴林,原本預計由國民法官審理。

▲林男均已完成賠償,被害家屬、告訴人均同意從輕量刑。(圖/ETtoday資料照)
林男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稱因為與被害人杜男家屬、告訴人宋女(現已死亡)、黃女等人完成調解、和解成立,均已經依約賠償完畢,家屬均表明寬恕之意,黃女也撤回傷害告訴。除了否認宋女死亡結果與犯行有因果關係,其餘均不爭執,應考量被害家屬欲弭平傷痕、恢復平靜生活之意願,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中院考量,本件聽取被害家屬之意見,同意法官從輕量刑,又考量林男對本案主要犯罪事實與罪名均全部承認,檢方也對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無意見。由職業法官審理,仍得以兼顧平衡、斟酌反映國民法律感情,因此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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