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北屯好市多假日人潮多,結果因為車位引起民眾糾紛。(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伍男曾任多間公司執行長、某校教授,假日到北屯好市多消費時,不滿工作人員停車場放行規則,竟在現場與另一輛車的民眾發生爭吵,甚至上前推擠,不讓對方下車,導致對方受傷。伍男說,自己為博士學歷,但現在不能教書,經濟極度不好,以3萬元與對方調解成立,獲緩刑。
今年3月8日15時許,伍男駕車前往台中北屯好市多賣場,在等待車位進場時,不滿工作人員不顧車位已滿,仍放行一台轎車。伍男上前跟該車駕駛及車上乘客理論,用力推擠該車車門,不讓上頭人員下車,也導致該車民眾頭部被車門夾上,遭報警提告。
檢方追查後,發現伍男是因不滿交通管制方式,現場行車紀錄器與監視器畫面均有拍攝到過程,並有現場工作人員作證。認定伍男涉犯強制、傷害罪,應從一重以傷害罪處斷。
雙方經調解,已經同意以3萬元調解,伍男每月給付1250元,至清償完畢為止。告訴人撤回傷害告訴,並同意強制罪部分給予緩刑。
台中地方法院考量,伍男自述學歷為博士、目前無業無法教書,收入靠太太資助,名下金融卡又被封、有貸款,經濟情況極端不好,伍男犯後態度尚可,是一時失慮,依強制罪處拘役30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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