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寶花旦王金櫻的女婿因為偽造4,500萬切結書遭士林地方法院判刑。(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前進航空董事長楊健福被控在與「元馥建設」林姓負責人4,500萬元借款官司中,自製「已清償、本票遺失」切結書,並偽刻印章、偽簽名字,由岳母國寶歌仔戲花旦王金櫻等人在高院提出。士林地院查出本票根本沒有遺失,借款也未還清,認定楊企圖以偽造文書影響審判,將他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檢方調查指出,前進航空董座早在2012與2013年間,以岳母王金櫻等3人名義,向元馥建設林姓負責人分別借款1,200萬元與3,300萬元,合計4,500萬元,並以本票作為擔保;因資金無法周轉,借款多年仍未還清,雙方因此一路纏訟至高等法院。
就在2017至2020年間的高院審理過程中,楊健福遞交一份「借款已清償、本票因保管不當遺失」的切結書,署名為林姓負責人並蓋同名印章,企圖使法官誤以為債務已經處理。然而林姓負責人報案指出,該切結書從未由他簽署,署押與印文皆非本人,明顯遭人偽造;且其本票亦未遺失,楊的說法顯然與事實不符。
審理時,楊全盤否認犯行,辯稱雙方借貸往來頻繁,經常「借新還舊」,他認為4,500萬元主筆借款已透過換票方式清償;至於切結書,他聲稱是向林姓負責人之父取得,並非自己偽造。
不過,法官逐一駁回上述抗辯。法院調查認為,「本票遺失」說法站不住腳,因票據影本上留有換票證人當時的親筆簽名,足以證明舊票當時確已被收回,不可能遺失。另調閱金流資料後也確認,截至2016年底仍有3,710萬元本金未償還,與「已清償」的切結內容明顯矛盾。
另一方面,切結書本身也漏洞百出,簽名與印章均非林姓負責人所有,本票票號更將字母「U」誤寫為數字「0」,作假痕跡明顯;而林姓負責人之父也於庭上明確否認曾提供任何切結文件。
法院指出,被告過去已有偽造文書前科,這次再以相同手法企圖左右民事審理結果,不僅侵害債權人權益,也嚴重干擾法院認事用法。士林地院認為,楊男明知借款尚未清償、本票也未遺失,卻仍製作假文件並於訴訟中行使,已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雖然他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和解、也未賠償損失,加上曾有前科,遂量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據悉,楊健福過去也曾因投資與資金往來引發法律爭議。2018年間,他以「從台灣直飛澳門的博弈專機」為構想,對外表示自己身兼前進航空董事長,並宣稱相關業務布局已在進行,期間還由岳母、國寶歌仔戲花旦王金櫻,以及茶館業者協助擔任擔保人,向多名民眾募集資金。
多名出資者事後表示,在投入數千萬元後,專機計畫並未如預期推進,與楊男的溝通也日漸困難,因此陸續向法院提出訴訟、聲請強制執行等程序,不僅楊健福,就連王金櫻也被投資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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