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苗栗警擊斃「雙刀家暴男」獲交保 警:絕不讓勇於任事同仁孤獨面對司法

▲吳姓警員開槍擊斃持雙刀家暴男遭交保,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代表警方表態力挺。(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吳姓警員開槍擊斃持雙刀家暴男獲交保,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代表警方表態力挺。圖為頭份分局外觀。(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警分局吳姓警員開槍擊斃持雙刀、有攻擊傾向的家暴男,苗栗地檢署偵訊後今(18日)晚間依過失致死罪嫌,裁定吳姓警員以3萬元交保,讓警界感覺士氣受挫。頭份警分局林育旺表態力挺同仁,絕不會讓勇於任事的同仁孤獨面對司法纏訟。

頭份警分局今凌晨接獲民眾報案稱,頭份市信義路發生家庭暴力案件,立即通報線上警網2名吳姓警員前往處理。警方到場時,蔡姓男子(49歲)與陳姓女友(43歲)有感情糾紛,雙方自住處爭吵至1樓,蔡男發現警方到場,揮舞雙刀逼近警方並挾持被害人脖子。

▲苗栗地檢署辦公廳舍外觀。(圖/記者楊永盛攝)

▲吳姓警員開槍擊斃持雙刀家暴男遭檢方裁定3萬交保;圖為苗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楊永盛攝、資料相片)

警方說,吳姓警員喝令蔡男放下刀械但不聽勸阻,眼看蔡男持刀攻擊被害人脖子,並再度朝警方逼近,因情況急迫,警方為避免被害人與同仁自身安危才開2槍制止,蔡男左胸中彈後倒地,送醫搶救宣告不治。

承辦檢察官蘇皜翔勘察警方執勤秘錄器影像和相關證詞,初步認為開槍警員涉犯過失致死罪嫌,有犯罪嫌疑、但無羈押原因,裁定3萬元交保,並強調目前只是偵查初期,檢方會積極蒐集相關證據,釐清真相。但消息傳出,引發基層警員士氣低落。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晚上表示,對於地檢署檢察官裁定對執勤同仁交保的決定,雖感到驚訝,但也只能尊重;他說,對員警因執行公務涉及訴訟,警方必定給予積極的協助,不會讓勇於任事的同仁孤獨面對司法纏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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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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