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20官警遭起訴!他圖建案投資分潤 幫建商「抽罰單」下場慘了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黃振倫。(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黃振倫說明案情。(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記者楊永盛、戴若涵/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2024年接獲民眾舉報,指新竹市有部分官警疑似受民眾請託,協助抽回罰單。竹檢20日宣布偵結,依照圖利等罪嫌,將新竹市警察局保安科宋姓秘書、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張姓偵查佐、北門派出所李姓所長、時任北門所呂姓、李姓等巡佐等20人起訴。

根據檢方調查,保安科宋姓秘書與新竹某建設公司負責人交好,知道該公司負責人、員工、友人常常因違規停車遭員警開單,他為了維持自身與建商的良好互動及利益關係,將與該建設公司相關人等的交通違規罰單,傳給北門派出所李姓所長、第一分局偵查隊張姓偵查佐、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文華派出所吳姓所長,要求3人指示基層員警協助抽單,張姓偵查佐收到訊息後,再轉達呂姓巡佐,李姓所長、張姓偵查佐、吳姓所長、呂姓巡佐等人隨即指示15名下屬,協助抽白單。

檢方指出,宋姓秘書曾任新竹市警察局少年隊副隊長、刑事警察大隊副大隊長、分局偵查隊隊長等刑事偵查單位的主管,應該誠實清廉,竟然為了投資建案分潤的個人私利,主動討好在地知名建商,協助抽白單,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正官箴、以儆效尤。

而李姓所長、張姓偵查佐、吳姓所長、呂姓巡佐等4人從警多年,不思傳遞敬業公平執法精神,反倒積非成是,將關說請託不當觀念傳遞給新進警察同仁,使國家機器公平執法運作產生鏽蝕效應,考量4人是拘束於請託關說的舊時代思維及錯誤觀念中才犯案,惡性不大且犯後坦承犯行,請法院量處適當的刑期。

至於基層15名員警,檢方認為,他們是受到警界學長的請託,礙於同仁情誼或是拘於警界抽白單的陋習文化中,才會犯下錯誤,經過偵查程序後,已經知道警惕,應該沒有再犯的可能,且15人從警多年都沒有重大不良的表現,也坦承犯行知道悔悟,建請法院從輕量刑,給予緩刑的機會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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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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