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3男童教友過夜!變態男強吃「臭臭香腸」 判8年10月+強制治療

▲▼學生,學童,男童,放學。(示意圖/pixabay)

▲台中翁姓男子侵犯教會認識的3男童。(示意圖/取自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從事餐飲業的翁姓男子參加教會,趁教友們讓小孩到他家過夜時,陸續對3名男童伸出狼爪,多次對他們打手槍、口交或肛交,性侵得逞,被男童父母得知後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罪,以及6個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合併處8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翁男在2022年12月間,因參加教會聚會認識3名未滿12歲的男童,趁男童在他住處過夜的機會,對甲、乙、丙童打手槍或口交,甚至對丙童進行肛交。直到有受害男童向教會老師提到這件事,教會老師察覺有異,逐一追問其他孩子,全案才曝光。

甲童證稱,他到翁男家裡住時,翁男用嘴巴吃他的「臭臭香腸」,他有說不要,他感覺很髒,有打翁男一巴掌,用手去擋翁男的臉抵抗等語。

不過翁男否認對甲童強制性交和猥褻,只承認在經過3童同意後,用嘴巴和他們性交。另2名男童則證稱自己當時並無推開翁男或反抗。

法官認為,翁男明知3名男童都才10歲左右,卻因一己私慾,對甲童強制性交、猥褻,對乙、丙童合意性交,影響3人身心健康,且未能和被害男童及家長和解,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6個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合併處8年10月徒刑。另因翁男經鑑定有戀童傾向,在徒刑執行期滿前或接受治療後,如評估仍有再犯風險,必須強制治療。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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