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YT點投資廣告遭詐慘虧300萬 婦告Google求償「搞錯對象」敗訴

▲▼股市聞人阿土伯。(圖/記者湯興漢攝)

▲股市聞人阿土伯的名氣,常遭詐騙集團盜用於引誘被害人上當。(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婦人去年(2023年)在YouTube頻道追劇,看到《股市阿土伯(李金土)股海心法秘笈大公開》的廣告,興匆匆加入投資卻受騙慘賠300多萬元,婦人怒批YT平台淪為詐欺犯罪溫床,主張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沒善盡管理YT平台防詐責任,要求賠償40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認定婦人告錯對象,判她敗訴,可上訴。

本案婦人提告指稱,去年3月間上網到YT追劇,畫面跳出《股市阿土伯(李金土)股海心法秘笈大公開》廣告,聲稱「報名登記免費領取股海秘笈-24小時領完為止,號召更多投資人一起學習賺錢做公益」,她點擊螢幕被引導到1個名為「李金土」的LINE帳號,聽從對方指示匯款338萬餘元到指定帳戶。

婦人指稱,初期有拿回21萬餘元,但對方要她持續投資,她借貸逾100萬元、已經油盡燈枯無法再配合對方指示,沒想到拿不回錢,還遭對方辱罵恐嚇、揚言要對她與家人不利,她報案才知道上了詐騙集團的當,覺得愧對家人、自責羞憤。

婦人認為必須遏止這等不法行為,否則「社會將再無良善可言」,她主張YT平台賺取廣告商投放廣告的鉅額收益,應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保護每一位使用者免受不法侵害,卻長期漠視不法集團利用YT平台詐騙的現象,使YT平台「淪為國內詐欺犯罪最大溫床」。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婦人指出,YT向金管會等主管機關宣稱已具備「廣告事前審查機制」,但YT對於主管機關通報應下架廣告「竟無一下架,怠不作為令人髮指」,而YT雖由Google LLC公司經營管理,但Google LLC沒在台灣辦理公司登記,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自稱「Google台灣」,外籍負責人身兼Google LLC在台最高負責人,「因此可以斷定,YT平台在台灣境內的廣告相關業務,就是由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主理」。

婦人並指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曾參與全國大專院校商業個案大賽,要求選手提出YT平台影音廣告行銷方案,所以咬定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確實管理YT平台,應賠償她遭騙損失外加精神慰撫共400萬元。

法官查明,YT的服務提供商為依據美國德拉瓦州法律成立並營運的Google LLC公司,址設美國加州,美商科高公司(GOOGLE INTERNATIONAL LLC)台灣分公司雖自稱「Google台灣」,但已依我國法規在我國登記成立公司,址設台北市信義路五段,兩家公司明顯不同。

此外,法官指婦人提告所舉出的新聞報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等資料,僅代表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在台灣可從事廣告業務,但無從證明YT就是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經營管理,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也從沒以YT經營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自居。

法官據此認定本案婦人告錯對象,判她敗訴。事實上,一般大眾確實很難分辨Google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與其他名為「Google」的公司有何區別,北市1名男子去年不滿Google搜尋引擎,將他的姓名查詢結果與無關的刑事判決並列,害他被誤解有前科,提告要求Google賠償1000萬元並公開聲明回復他的名譽。

不過這名男子當時也是告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官查明Google搜尋引擎服務條款載明,同樣由位於美國的「Google LLC」公司經營,與美商科高公司台灣分公司無關,據此判這名男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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