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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電子煙屬違禁品 南投衛生局籲出國勿攜回否則起碼罰5萬

▲民眾出國旅遊須小心謹慎,勿攜帶違禁品回國。(圖/南投縣衛生局提供,下同)

▲民眾出國旅遊須小心謹慎,勿攜帶違禁品回國。(圖/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在台灣各地街頭不時可見有人吸電子菸或加熱菸,但南投縣衛生局提醒,截至今年1月沒有任何國內廠商通過審查、許可輸入或販售,因此目前加熱菸仍屬違法產品;即使有些國家並未禁止,一旦帶回台灣就成為違禁品,除了沒入、銷毀該菸品,違者更會面臨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鍰。

縣府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法,不僅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也納管指定菸品(加熱菸),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可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有些國家在免稅店及超市有賣加熱菸,但在台灣仍屬違禁品。(圖/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有些國家在免稅店及超市有賣加熱菸,但在台灣仍屬違禁品。(圖/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長陳南松說,加熱菸與傳統紙菸一樣都是以菸草製成,除含尼古丁易讓人成癮,也含有焦油、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科學實證也顯示加熱菸無助於戒菸,其健康危害也不會低於其他菸品。

陳南松局長呼籲民眾,不論代購、自用電子煙及加熱菸皆違法,切勿攜帶入境,以免遭受高額罰款;如有任何菸害防制相關問題,請撥打菸害專線049-2203785或0800-5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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