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美容教母做醫美缺氧枉死 兒追告密醫再求償200萬

▲▼「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驟逝,公司由兒子曾峙屏接手經營。(圖/翻攝美體小舖臉書)

▲「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2021年做醫美驟逝,享壽71歲。(圖/翻攝美體小舖臉書)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號稱台灣美容界教母的美體小舖The Body Shop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2021年到北市法漾診所做醫美突然昏迷,送醫搶救70天仍不治,事後查出診所負責人傅仰曄是密醫卻為黃女打針、合格護理師林庭玉奉命丟棄黃女病歷掩飾實情,黃女獨子先代母提告向傅男2人求償,獲判賠共371萬餘元,再以自己名義求償喪母之痛的精神慰撫200萬元,台北地院判傅男2人應連帶全額賠償,可上訴。

黃慧娟生前於1988年引進英國保養品牌「THE BODY SHOP」,首創回收空瓶抵消費,累積回收逾260萬個空瓶,被譽為台灣美容界教母。2021年7月23日下午4點多,黃慧娟在北市中山區的法漾醫美診所內昏倒,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急救17分鐘恢復呼吸心跳,但住進加護病房插管持續昏迷,同年9月30日宣告不治,享壽71歲。

黃女獨子曾峙屏提告追究,主張診所實際負責人傅仰曄無醫師執照,卻和林庭玉擅自為他母親注射肉毒桿菌做醫美等侵入性醫療。傅男2人辯稱黃女當天到診所洽談買賣珠寶,然後說要做護膚保養,到洗手間更衣遲遲沒出來,查看赫見黃女昏倒在地,趕緊做CPR、施打靜脈注射並叫救護車送醫,當天沒對黃女做任何醫美治療。

▲▼「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驟逝,公司由兒子曾峙屏接手經營。(圖/翻攝美體小舖臉書)

▲「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驟逝,公司由獨子曾峙屏接手經營。(圖/翻攝美體小舖臉書)

檢方起初查無證據,加上法醫解剖鑑定,不排除黃慧娟死因是自身心臟疾病所致,傅男2人獲不起訴。經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發現傅男找1名合格醫師掛名診所負責人,自己卻涉無照行醫,曾幫黃女施打玻尿酸、胎盤素、肉毒桿菌與埋線等,黃女出事後,傅男2人丟棄黃女原始病歷,由林女重新製作內容避重就輕的「客戶諮詢表」等文件掩飾。

檢方認定傅男當天對黃女做侵入性醫療出事,起訴傅男2人涉犯偽造文書與《醫師法》等罪嫌,傅男2人堅稱無罪,推稱黃女死於自身疾病。刑案一審不採信傅男2人辯詞,去年(2023年)5月25日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傅男2年8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473萬餘元,林女判刑2年6月,另依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2人各3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9萬元,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

曾峙屏在母親住院昏迷期間,以母親名義提告向傅男2人連帶求償醫藥費、看護費、工作薪資損失與精神慰撫共500萬元,在母親過世後,曾男以繼承人身分承受訴訟。

法官指傅男2人丟棄病歷的滅證舉動,導致無從鑑定黃女出事當天究竟做了什麼侵入性醫療,但黃女急救病歷顯示沒有心肌梗塞、主動脈剝離等病症,顯非自身疾病所致,卻有嚴重缺氧性腦病變,研判缺氧30分鐘以上所致。

法官認定傅男2人不具醫師資格,對黃女不法進行侵入性醫療行為,造成黃女身體、健康權益受損,且事發至過世之間70天從沒醒來,黃女精神確實受到極重大痛苦,求償案一審去年5月19日判決傅男2人須連帶賠償共371萬餘元,同樣已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

曾峙屏接著以自己名義,提起本件求償訴訟,主張驟然喪母、精神飽受痛苦,但傅男2人始終不認罪也不道歉和解,因此要求傅男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共200萬元,並預先聲請假扣押2人同額財產以防脫產獲准。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傅男2人應連帶全額賠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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