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慈善家」性侵傳播妹逃罪! 法官依法免判刑

▲▼陳在斌。(圖/翻攝「詐欺犯 陳在斌」粉絲團)

▲「假面慈善家」陳在斌被發現陳屍台中神岡一輛轎車上。(圖/翻攝「詐欺犯 陳在斌」粉絲團)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有「假面慈善家」之稱的台灣急難救護協會理事長陳在斌,身背性侵、侵占、毒品3條通緝,今年3月才因在摩鐵開毒趴被警方逮捕歸案。他被控3年多前在桃園一家汽車旅館房內性侵一名傳播妹得逞,1年前又對另一人乘機性交得逞,遭檢方起訴性侵,但因今年9月死亡,使得法官依法判決本件公訴案不受理。

判決書指出,陳在斌2020年5月1日凌晨2時許,在桃園一間汽車旅館房內找一名傳播妹一起歡唱,期間想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但傳播妹不答應,他竟然用全身力量壓在對方身上,強制性交得逞。

陳在斌2022年5月3日又在另一家汽車旅館想複製犯案手法,叫來另一名傳播妹,將對方灌醉後乘機性交得逞,之後女方感受到下體遭人撞擊,驚醒並將他推開。

▲陳在斌。(圖/翻攝「詐欺犯 陳在斌」粉絲團)

▲陳在斌。(圖/翻攝「詐欺犯 陳在斌」粉絲團)

陳在斌身背3條通緝,但最終「逃罪」,原因是他在2023年9月24日被人發現陳屍在台中神崗光復路高鐵橋下。桃園地院同年12月26日判決此件公訴不受理,理由是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定有明文。又刑事訴訟法第302條至第304條之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7條亦定有明文。

陳在斌前科累累,是一名假藉「台灣急難救護協會」理事長名義四處利用弱勢募款、侵吞他人資金、財產的吸毒者。2019年他便替新竹關西一名張姓少年募款喪父,2天就募集到619萬元,但他卻侵吞310萬,後續他也被法官依業務侵占罪嫌判刑3年、並沒收不法所得310萬元。

新竹警方在2023年3月大掃黑期間,臨檢一間汽車旅館時,陳在斌行跡詭異,還一度試圖反抗逃跑,警方隨即將他壓制,並在現場查扣11包毒品咖啡包。由於陳在斌身背妨害性自主、侵占、毒品三條通緝,警方訊後也依法將他移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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