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提醒:明年1月3日起不得發布民調 違者最重罰200萬

▲▼中選會提醒選舉民調1/3起禁止發布。(圖/記者吳育玟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2024總統、立委選舉倒數16天,中選會28日再次提醒,自113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中選會表示,近期接獲多起違反兩選罷法之發布民調檢舉案件,因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之規定,該會均依法進行查處。中選會進一步說明,違反兩選罷法規定發布民調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也表示,網路民調或各式民調資訊均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民眾如任意轉傳未載明上開資訊之民調,也會違反兩選罷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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